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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治理LED大屏需要监管前置

关育兵

2015年12月02日09:21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治理LED大屏需要监管前置

  福州街头的大型LED广告屏已超过50面,但近八成无合法身份。近期,银河花园大饭店、解放大桥桥头等地的LED大屏先后被拆除。不过,有不少“黑户”大屏仍在使用。户外LED广告屏的审批有何依据?未经审批的“黑户”大屏为何迟迟不拆?(12月1日《海峡都市报》)

  户外LED大屏,显示城市的繁华和活力,也带来了城市的喧嚣,设置不合理,不仅很容易产生光污染,影响行车安全,更直接干扰周边居民的生活。关于LED大屏扰民的投诉很多,就是这一绚丽大屏不绚丽的实证。如何加强对LED广告屏的监管,已经成为全国不少城市都面临的问题。

  仅仅福州,街头的大型LED广告屏已超过50面,但近八成无合法身份。换言之,这些广告屏可能就是制造城市喧嚣的罪魁祸首。面对疯狂滋生的广告屏,加强打击力度,依法拆除势在必行。然而,让公众质疑的是,违法大屏的拆除却为何步履缓慢?原来,LED广告屏属于大型违建,拆除要走法定程序,基本都要经过立案、认定、复议等阶段,一般要耗时3—6个月。履行法定程序,依法拆除,自然是必须的。除此之外,“一些广告屏造价动辄几十万、上百万,拆除时,阻力比较大,拆除施工成本也不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想想都可知道,如此大幅的LED广告屏,价格自然不菲。由此看来,整治户外LED大屏难度可想而知!

  如何避免这样的阻力和消耗呢?如何让户外LED大屏有序生长?监管前置显然是有效的方法。户外LED大屏有两类,一类是经过招拍挂程序设置的,另一类是建筑在实施外墙景观整治时就预留了位置的,后来未经市灯管办审批许可,就擅自装上LED广告屏。而监管的程序,是由灯管办发现违法设置的情况后,致函城管委,再由城管委协助予以拆除。这样的监管,恰合“杀猪理论”,把猪养肥了再杀,殊不知,猪养肥了,“杀”的难度却也加大了!倘若在建筑实施外墙景观整治预留位置时,就及时予以制止,难度是不是会小许多呢?

  强制拆除固然是一种执法方法,监管前置是不是更能避免双方的损失呢?面对拆除的巨大阻力,遏制户外LED大屏不断增长的苗头,是不是该反思监管方式呢?此外,明确户外LED广告屏的审批依据,实现审批和监管权职责统一,或许更有利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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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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