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11月19日 《华商报》)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违规办宴要受到党纪处分。报道中这位马主任,对此规定显然心知肚明,在报告备案未获审批后,为了不丢面子、不亏待前来祝贺的朋友,毅然选择辞职为儿子大办婚宴。对于马主任的做法,有人认为其“光明磊落”,但街办纪委书记则认为,“虽然辞职了,也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那么党员干部在党纪面前,“面子”真的如此重要?
笔者有几句话想劝劝这位“村主任”。
党员不应该为了个人面子,将党纪束之高阁。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国人一向崇尚礼尚往来,作为村主任,一名最基层的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谁家有个大事小情自然要到场表达一下心意,因此其自家有事别人也不会佯装不知。拒绝来客,就有损自己面子,不拒绝,党的纪律又有明确要求,这时正是作为党员干部接受考验的时刻。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不能为了个人的面子而毁坏了党的形象,必须舍小我顾大局。毕竟党纪是用来保护干部的,尽管当事者可能一时不理解,甚至埋怨记恨,但是长远看,是真正负责任的做法。试想如果一味的顾全个人面子,对份子来者不拒,长此以往必将会站到群众的对立面,滑向罪恶的深渊。党纪对党员提出比群众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这也正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
不能为了个人面子,陷入奢靡为荣之中。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相比于广大群众,党员领导干部居于少数,其言行举止具有很强的传递性和示范性。作为一名党员,一名辞职的村主任,为了面子在为儿子操办婚姻过程中大摆筵席,而且还使用高档香烟,如果群众以此为“标杆”,在其“示范引领”下,必将造成奢靡之风蔓延。同时,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给予纪律处分。因此,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给群众做出好的榜样,不能因为有钱、为面子就随意任性。
不能为了个人面子,将群众信任置之不顾。村委会主任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既然大家选举你作为领头人,就说明对你信任,对你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充满期待。从报道中可以看出,马主任是做企业的,当选两年来为村里办了不少实事好事,也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与认可,在村主任的道路上可谓前途光明。但为了给儿子办婚宴,为了自己的面子,就选择辞职,如此做法不仅是对自身极端不负责任,而且是对群众利益的莫大的漠视。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不可为了面子而枉费了群众的信任与期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纪律,节俭办宴,更应时刻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当好人民公仆,这样并不是丢面子,而是为自己赢得了更多更大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