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文章呼吁语文教学不应该“齐刷刷”,“应允许答案不标准”。我国基础教育中存在的“唯标准化”倾向,的确已久遭诟病,但恐怕也不能得出“标准化”教育需一并废除的结论。
单就这篇文章而论,作者仅仅将批评的范围圈定在“语文课堂”,所反对的也只是在诸如朗读、做题答案等方面过分整齐划一、亦步亦趋。这种审慎的态度是必须坚持的。因为当火力齐发、集体炮轰标准化、刻板化的“应试教育”时,实际上是轻率地认同我国现行的基础教育同人类追求创新等品质大相径庭。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如果教育的重点是将人塑造成展示纪律成效的工具,这确实同人的本质、教育的根本目的相矛盾。尽管我们能够理解一些批评者的意见,比如他们认为,按照普通话标准,“拿腔拿调地朗诵”同“学生的自然表达的习惯”可能并不协调。但是,且不论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然表达习惯”,关于朗诵的事情,为何不首先问问语文教师的意见呢?虽然每一个学生在正式学习语文之前就已经能够流利地表达,但是这些表达习惯却未必都合乎汉语的发声、组织规律。集体进行规范化朗诵练习,在朗诵过程中有意识地矫正自己生活中散漫的、口语化的用法,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汉语发音的美妙,才能逐渐学会朗诵。
无论人们如何条件反射式地反对初等教育的“整齐划一”,都需要冷静地考虑到,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教学法”存在,背后肯定有其理由。公学和私学,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在公学中受益于集体化的氛围,学生能够更快地适应和掌握人类集体化的技能。这些技能,即使在促进学生的智力增长上没有太多直接的功用,但让他们学会了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对权威、对传统、对仪式表示敬畏。那些盲目地将凡带有集体规范功能的教学法都打上阻碍人的个性、创新意识标签的行为,一旦真的为某些人所实践,必将闹出啼笑皆非的人间悲剧。
相信对于英语学习过程中由教师组织集体朗诵,并不断纠正发音的行为是没有人反对的,同样是学习一门语言,在学习过程中却遭遇不平等的待遇。这或许是因为我们的母语是汉语,对于大部分教育改革者而言,他们早已安然度过学习拼音、翻查字典的阶段,他们认为语文教学的最重要功能是培养个人对汉语文学的独立鉴赏能力、培养对民族语言和文化的热爱,这对于在遣词造句上早已驾轻就熟的成年人来说并不过分,但对于尚处于初等教育阶段的孩子们,真是为时尚早、拔苗助长了。
我们在数学学习过程中,绝不会断然提出要个性、要自由、不要标准的主张,因为数学为一种顽强、固定的逻辑所支配着,只有服从数学的逻辑规则,才能接近数学。可是,语文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语文同样有着自己的一套逻辑,这套逻辑决定了,你若希望达到独立鉴赏文学作品、发表掷地有声之见解的境界,必须首先学会汉语的发音规则、表意功能和语法等;在你有了充分积累,能够对文学作品展开批判性阅读的时候,你同样需要服从相关的认知和表达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撇除束缚孩子们身心发展的各类没有功用的仪式(假设确实存在一无是处的规范仪式),或许真的有利于孩子们个性的养成,但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个性呢?教育是对人自身进行矫正、反复塑造的手段,缺少这个枯燥乏味的前阶段的历练,同样不能收获独立的理智和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