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被立案审查。据查,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等等。(人民网11月2日)
赵新尉应该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后,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被公开处理并通报的第一人。纵观他的言行,确实严重丧失了一名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立场和行为准则,当然该被立案审查。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而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核心是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如果在中央已经有明确方针政策的情况下,依旧随心所欲“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发表、散布与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这不仅仅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薄弱的问题,而是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信仰脱正轨的问题。赵新尉正是“妄议中央”的典型,“吃着党的饭砸党的锅”,这样的人被公开处理确实令人振聋发聩!
什么是“妄议中央”?日前,中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给出了权威答案: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也就是说,在当面、会上、台上给你机会提意见时,你不说;背后、会后、台下,在公开场合乱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那就是“妄议中央”!
中央的事连议论都不让吗?答案绝非某些人担忧的这样。《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各种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就是说,作为一名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如果真正是出于对党的忠诚而有不同意见,可以大胆的议论,可以畅所欲言,但应该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在上级没有采纳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决不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置一边,肆意歪曲、甚至诽谤党的决策,更不能到处随意散布错误思想和言论,诋毁党的权威,甚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公然故意作出与中央和上级党委相违背的决定。
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是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必须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绝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要觉得自己主管一个单位或主政一方,就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甚至向上级党组织叫板。要切实搞清楚,自己党龄再长、职位再高,也只是党的普通一员。在某个时候,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或者是自己当政的地方,有些领导干部有可能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滥施淫威,但党和人民不可能让你这样飞扬跋扈、任性妄为。正所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果说,此前,有些党性修养差的党员,不能正确处理好行使民主权利与履行党员义务,有时口无遮拦、毫无禁忌地发表一些与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客观上讲也不一定有多少恶意,也没被查处或被追究责任。但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个问题,再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行为的,将视情节予以处分。这可绝对不是说着玩儿的,赵新尉就是前车之鉴。
每一个党员,莫再把妄议中央误当党内民主,要切实加强学习、领会党章,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记住《条例》规定的一些“底线”,把党的纪律规矩内记于心、外化于形, 做一名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底线的共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锻造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