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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扬州炒饭”标准是干预过当?

李想

2015年10月23日13:3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22日,扬州市质监局发布了“扬州炒饭”的最新官方标准:形态上,要求米饭颗粒分明,晶莹透亮;食材上,3~4个鸡蛋,海参、鸡腿肉、火腿肉、干贝、虾仁等8种配料,一个不能少,气味上要有炒饭特有的香味。(10月23日 国际在线)

“扬州炒饭”是家喻户晓的美食,它不仅是扬州的特色,而是全国各地最具代表性的炒饭品种之一。改善制作工艺、提升口感、增加营养,对于扬州炒饭来说都无可非议,但是,靠质监局的行政规定来强制实行炒饭标准,难免有不妥之处。

市场经济的规则是市场主导,政府只能作为隐形的手进行调控。也就是说,主角应该是市场主体,是商家和消费者,而不是政府。强制实行制作标准,规定扬州炒饭要以特等籼米饭、鲜鸡蛋为主料,以水发海参、熟地方鸡腿肉等8种材质为配料等,看似在规范行业行为,实则是用政府的手代替了市场的手,长此以往,对扬州炒饭行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炒饭好不好吃,吃客说了算。只要消费者觉得这个味道好,加不加海参,加不加虾仁又有什么关系。况且,如果内地地区没有海鲜,是不是就不能卖扬州炒饭了,有的消费者对海鲜过敏,是不是也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去吃加海参的炒饭。

行业应不应该有标准,当然应该,但只能限于行业协会的规定,不能强制每个商家都要无条件遵循。质监局当然也有权力规定标准,但那只能限于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方面的标准,而不是帮食店制定“菜谱”。如果全国几百万家炒饭馆子都千篇一律地做同一种食材,同一种味道的扬州炒饭,那么,各家饭店之间还有没有特色,他们之间又靠什么去竞争呢。

餐饮业也是需要创新的行业,如果饭店做出某种美食和初创时的味道不一样,也属正常,因为美食是有区域性、社会性的,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美食家。因此,政府在规范美食行业的时候少点“管理”的思想,多点“服务”的理念;少点“强制”的规定,多点“创新”的鼓励;少点“过当”的干预,多点“安全”的监督,才会营造出公平、自由、竞争的良性市场环境,才能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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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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