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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农民工”悔恨“逃亡是条不归路”的警示

林伟

2015年10月09日14:3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2015年9月3日凌晨1时许,江西省“天网”行动涉案职务最高的犯罪嫌疑人陈金城(副厅级)被押解回南昌。这一天,距离他潜逃已过去5年之久。在南昌市铁检看守所内,陈金城发出了迟到的忏悔:“逃亡是条不归路,没有亲情也没有生活,我早该投案自首,现在来说已经迟了。”(2015年10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水不流则腐,官不廉则败。《镜花缘》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武则天消灭徐敬业后,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在长安城外建了东西南北4座高关,分别寓意为“酒”、“色”、“财”、“气”,统称为“自诛阵”。凡入阵者,见酒就醉,见色就淫,见财就贪,见气就怒,无不自取灭亡。有位仙人说出了其中的天机:“凡在阵中被害的,那都是自己操持不定,以致如此,何能怨人?”

党员干部不是苦行僧、清教徒,要食人间烟火、吃五谷杂粮,金钱是保证基本生活质量的手段,没有钱是行不通的。但是,对待金钱的态度应当是取之有道,用之有节,留之有度。尤其是面对欲望和诱惑,更要保持一份从容之心,绝不能纵己之欲,沉缅于对金钱、地位、名利的追求,该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该得到决不能伸手去捞。如果以追逐金钱、地位、名利为人生意义、从政目的,就会走进“自诛阵”,成为金钱、地位、名利的奴隶,一辈子为其所役,直至被其所毁。从近年来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看,无不是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欲膨胀的结果。他们当中,有的信奉拜金主义,唯钱是图;有的大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有的极度疯狂敛财,人格沦丧,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跌入腐败的泥潭。陈金城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今年65岁的陈金城,福建福安人,案发前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上海铁路局宁波枢纽指挥部指挥长,他在龙厦铁路建设中涉嫌受贿110万元,2010年4月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南昌市铁检立案侦查。同年4月20日,陈金城外逃。此后5年中,他扔掉手机、隐瞒身份,以打工为生,外逃辗转了10多个城市。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经过5年的不懈追捕,最终陈金城还是被缉拿归案。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世上黄金贵,清廉价更高。正像英国人文主义学者莫尔所说的:“人这一生最艰难的就是选择。”潜逃五年的陈金城最终归案,不仅给我们留下深刻警示,更让我们看清了贪腐就是“自诛阵”,走出“自诛阵”只有选择两条路径:其一,就是不伸手。要切实增强自身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对金钱的平常之心,对诱惑的戒备之心,对形象的廉耻之心,真正做到予我之物不多求、无我之物不苛求、身外之物不必求,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其二,伸手之后要自首。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似锦前程,毁于一念。面对欲望和诱惑,“一念之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不思悔改、顽抗到底。东窗事发,东躲西藏,只能是增加量刑的砝码。正像陈金城归案后所说的,国外不是法外,逃亡没有出路,时间久了既无亲情也无生活,与其在外面整天担惊受怕、东躲西藏,还不如在监狱睡个安稳觉。只有早日投案自首,才是解脱和新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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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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