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免除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截至2015年底到期未还的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此举赢得了所有在场听众的热烈掌声。演讲结束后,“二三十位国家元首等在走廊外与他握手”。
作为对外援助8种方式之一(其他分别为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债务减免主要是指免除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华到期政府债务。
“我们国家经济困难,但是我们还得拿出必要数量的援外资金。我们真正发展起来了,要用相当数量来援助,中国发展以后不要忘记这一点。”上世纪70年代,邓小平曾如此定义中国的对外援助工作。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进入21世纪以后,在减免世界最不发达国家和重债贫穷国债务上,中国已多次采取实际行动,为受援国家减贫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2000年,中国政府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期间,宣布减免非洲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到期债务。乌干达是中国政府对非洲国家减债行动的第一个受益国。
——2006年4月,在“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宣布免除太平洋岛国地区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2005年底之前的到期债务,对其他岛国截至2005年底到期债务的还款期延长10年。
——2009年3月,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问题特别国际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向阿富汗提供的7500万美元优惠贷款全部转为无偿援助。
——2010年2月,中国批准减免了伊拉克欠华债务的80%,该债务总额约为85亿美元。
——2010至2012年,中国免除坦桑尼亚、赞比亚、喀麦隆、赤道几内亚、马里、多哥、贝宁、科特迪瓦、苏丹等9个最不发达国家和重债穷国共计16笔到期无息贷款债务,累计金额达14.2亿元人民币。
在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等多边舞台上,中国先后多次宣布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到期无息贷款债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80笔,金额达255.8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底,中国累计免除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约300亿元人民币债务。
以上列举的,还只是中国减免外国债务的一部分。
与一些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的对外援助从不附加任何条件,对于受援国的对华政府债务,中国政府也从不施加还款压力。在受援国还款遇到困难时,中国一向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双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不仅从不逼债,不与政治挂钩,而且言行一致,减债力度大,效率高。中国的免债举措广受国际社会好评,并推进了全球对发展中国家减免债务行动。
犹记得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就在自身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无私援助第三世界国家;时至今日,中国依然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重信守诺、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无论是支持其他国家减少贫困和改善民生,还是帮助他们建设基础设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始终重视道义与责任,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这一方面体现了“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践行——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才有可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
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国的作用不可或缺。习近平主席此次讲话,从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投资,到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债务,再次表明了中国在应对和解决全球性挑战上的决心和态度,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风度与担当。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我们更能理解,为什么在习近平主席演讲结束后,“二三十位国家元首等在走廊外与他握手”。
(文中数据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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