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挥好巡视组“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为党的肌体做好“体检”?如何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近日,继党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撰文,深度阐释“新版”巡视制度,为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指明了方向。
巡视制度,其来有自。历史上,无论汉朝的刺史制度,还是明代的按察使设置,巡视制度一直是我国廉政文化的重要一环。我们党在借鉴吸收传统吏治监督方式的同时,探索建立了党的巡视制度。从在党成立初期,就制定巡视条例,到2009年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巡视组的派出主体由纪委、组织部,提升到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巡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直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熟悉电脑操作系统的人应该知道,杀毒软件里有“病毒库”,病毒是会不断“进化”的,假如软件不进行优化,病毒库不进行更新,病毒就会跨越杀毒软件的“防火墙”,侵害电脑。巡视制度,同样如此。一方面,没有重点就抓不出成绩,一段时间里,巡视组巡视的内容过于宽泛,发现不了问题,遏制不了腐败问题蔓延。另一方面,一些官员在贪腐、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问题上,手段越来越隐蔽。这些新变化、新情况决定了,巡视制度也必须“更新升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巡视组组长一次一授权,没有铁帽子,到聚焦发现问题,“宁断一指,不伤十指”;从创新巡视方式,开展专项巡视,回头看、杀回马枪,到强化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不断创新升级,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和重要抓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时的讲话所言,“现在的巡视有点‘八府巡抚’的意思了,群众说‘包老爷’来了,有‘青天’之感,有问题的干部害怕了”,这样才能“增强震慑力”。
从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级领导干部来看,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出入会所、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违纪违法的问题等,这些不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么?说到底,巡视制度的设立,一为发现线索,当好“侦察兵”,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二为增强震慑,用发现腐败,来遏制腐败,震慑“不收手”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就能理解,为何王岐山认为巡视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