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郑州铭功路二道街一丸子店内,一农民工与包工头喝酒讨要工钱,包工头称“喝一杯20块”,农民工将一杯酒灌下后昏迷在街头。(8月18日《郑州晚报》)
讨薪,却要被逼喝酒,被欠四五万,却是“喝一杯20块”,喝多少杯才能拿到四五万,酒量再大,也不可能讨到钱,醉卧街头,是必然的,如果施救不及时,可能还会有生命危险,而欠债的包工头,因为“喝一杯20块”而轻松逃脱,“喝一杯20块”的讨薪,不仅仅是醉了。
农民工讨薪,一向是弱势的,他们想尽办法,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生命安全为代价的,无论是跳楼讨薪,还是“绑架”包工头讨薪,都是建立在牺牲自己的利益基础之上。本来,索要属于自己的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是理直气壮的,可在逼仄的现实中,却变矮了,变得低声下气了。
讨薪,靠喝酒显然不行,不仅行不通也是很荒唐的事,自然,这也是包工头的花招,只因为农民工觉得自己太弱势,为了能够拿到自己的薪水,明知道不行而不得不听从,最终仍然是以“悲剧”收尾。
如何才能讨到薪?一方面需要农民工依法维权,看到欠薪的包工头,不应该如此和气地和其喝酒,而应该及时报警;另一方面是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给力。对于欠薪,法律写得清清楚楚,也已经有个罪名,叫恶意欠薪罪。可为何仍然无法阻止住恶意欠薪,还会出现如此嚣张的“喝一杯20块”?其实,最好的法律也需要严格执行。如果对农民工欠薪缺乏该有的“敏锐”,恐怕农民工也只能屈服于“喝一杯20块”。
除了依法严惩恶意欠薪,在制度上也应该给予保障。据了解,针对欠薪问题,欧美各国都以"工资优先权"原则来处理案件,只要存在拖欠行为,不论原因如何,除非劳动者同意,都应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西班牙劳动者宪章》第32条规定:工资的支付享有比用人单位其他支付的优先权;应支付的工资具有比其他任何应支付的欠款均优先的权利,哪怕这些支付是以财产做抵押的;无论是在业主开始履行破产手续或者是正在办理企业财产支付一项或多项欠款手续时,都应当执行工资支付优先权。此外,法国也在立法中确立了工资债权优先权制度。尽管我国的欠薪现象严重,但却没有"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制度的规定。 如果我们有类似的制度,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欠薪现象的蔓延。
“喝一杯酒给20块钱”的讨薪“醉”了法律,“醉”了监管,也让农民工醉了,农民工酒醒之后,“薪”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