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妈妈带娃组团乞讨,你会给钱吗?
背景:媒体报道,暑假以来,北京多条地铁线路儿童乞讨人员大增。北京地铁官微通报,乞讨卖艺人员大多来自甘肃岷县,且多为年轻的90后母亲,她们四肢健全,在暑期时间利用孩子组团行乞以博取乘客同情,望乘客不要给钱。
新京报发表王言虎的观点:一些人由于天赋、机遇、能力等因素被抛到社会底层,沦为乞丐,也实属无奈,但将乞讨作为一种投机手段,将尚不谙世事的孩童当成赚钱工具,就实在有违人伦,也有违儿童权益保护法规。对一个五六岁的孩童来说,暑假应该是欢乐的,痛快玩耍,哪怕是贫穷,也阻挡不了天真烂漫的阳光。而现在,他们却被母亲组团带来北京,磕头作揖,向人乞讨,这显然,不是一个孩子应有的生活。所以,如果让他们写一篇作文,作文的基调,或许难以充满阳光与美好。对乞讨行为,拒绝肯定会多于施舍,虽然他们年龄尚小,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对人情冷暖没有感知。这种拒绝对一个孩子的伤害,或许会激发他们对城市以及他人的排斥乃至仇视,他们或许又会因为受到伤害,而去怨憎父母。对于这样的父母,我们除了谴责,是否更应该探讨,法律应该给这样的家长以什么样的惩罚。
小蒋随想:有个朋友向我抱怨,他开车等红绿灯时,时常有乞讨者逐车要钱。他说,许多乞讨者岁数并不大,不缺胳膊不少腿,不干正经营生,成天找人要钱,有的怀里还抱着婴儿,有的则拿脏兮兮的鸡毛掸子给你擦车,反而把车玻璃擦花,这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觉得,给这些人钱,不但不是行善,而是助长某些人好吃懒做,甚至从贫困地区“租”婴儿来讨钱。所以,他不会给钱。不过他又说,见到年老体衰、残疾不便的,有时也会禁不住给些零钱。见微知著,人们对乞讨其实是怀有复杂心态的。一方面,人皆有恻隐之心,对于看上去极度弱势者,善良的人们会考虑施舍。另一方面,许多人也极反感那些本来有劳动能力却只会伸手向他人讨钱者。自己乞讨还不算,某些人还抱着婴儿带着儿童“组团”要钱,这不是可悲,而是可恶。有人说,乞讨并不违法,尽管上不了台面,但乞讨也是一种权利。但我也要指出,不给乞讨者钱也是一种权利,爱心无需被乞讨“绑架”。施舍究竟是雪中送炭,还是助纣为虐,请各位好好斟酌。
矫情“凤凰男与孔雀女”之优劣很没品
背景:最近,在微信朋友圈中,一名以“凤凰男”自居的小伙子,自称今年30岁,硕士学历,有稳定工作,月薪八千……其征婚条件招来一片骂声:高学历,本地人,身高165厘米,气质端庄;收入至少要和他相当;共同购房还贷,但是房产证要写凤凰男父母的名字。
中国青年报发表章正的观点:这是一篇“旧闻”,是恶搞还是炒作,真假难辨。即便如此,这篇文章的转载量着实惊人,不少女同胞义愤填膺地留言,“‘凤凰男’真可怕”“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这种人怎么可能找到老婆”。几个微信强帖下来,“凤凰男”自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不免让很多“凤凰男”觉得冤枉。有人反驳说:“你接触过多少‘凤凰男’,难道‘孔雀女’找‘孔雀男’婚姻就不会破裂?”“凤凰男”被嘲笑,不仅是一种社会偏见,而且也是对他们的污名化。无须避讳,“凤凰男”有其天然的性格缺陷,比如往往敏感、自卑、自大、小农意识。然而,在网上舆论对“凤凰男”的诟病中,这些缺陷被不断放大,成为“凤凰男”的“原罪”,而他们勤奋、孝顺、节俭的品质,却被人们刻意忽略。舆论将对他们的污名化变成常态,恐会导致“凤凰男”群体产生被剥夺感,从而打击他们奋斗的积极性。当前,“读书无用论”在农村蔓延,皆因寒门难出贵子,“凤凰男”的现实和舆论处境艰难。这些都会影响社会心态,从而堵塞中下阶层的年轻人向上跃升的信心,并不利于社会两极分化问题的解决。别把“凤凰男”一棒子打死,都什么年代了,还把他们的出身看成“原罪”。对于“凤凰男”来说,也不必有太大负担,更不必自我禁锢。面对幸福,该爱就爱。
小蒋随想:从与“凤凰男”相对应的是“孔雀女”。“孔雀女”的身份标签是骄娇的大小姐,要被宠着爱着,总想“男方爱女方多一点”,房子必须写女方的名,有人还标榜自己“上得了厅堂,下不了厨房”。说白了,任何标签化了的群体,往往既有引以为豪的“羽翼”,又聚合着林林总总的“臭毛病”,这之中已然蕴含着对一个群体的固化性偏见。就“凤凰男”与“孔雀女”而言,如果非要拿一方的优势对比另一方的劣势,不可能产生好的结果。婚姻也好,同事也罢,关系的和谐必然建立在相互适应、彼此取长补短的基础之上。爱一个人,喜欢他或她的优点是很容易的;但难能可贵的、也是婚姻必修课的是,还要包容甚至“爱”他或她的缺点。人无完人,刻意夸大优点,故意贬损缺点,都是不理性的。如果实在不能接受对方的缺点,各走各的路就是,太矫情很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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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