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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倒塌频现,应对“质量报复周期”等不得

程汉鹏

2015年07月29日14:3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7月27日12时10分左右,杭州富阳区市心北路10号楼发生倒塌,伤亡情况不详,有2人已救出送往医院,具体倒塌原因正在调查中。(7月28日《深圳特区报》)

 又有一座居民楼倒塌,这无疑加剧着民众“惊弓之鸟”的情绪。不可否认,近年来,老旧居民楼垮塌事故多了起来。仅在今年,遵义市、贵阳、葫芦岛等地就出现多起楼房坍塌事故。专家指出,改革开放后,为了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很多地方确实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但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如今,一些楼房已经或即将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是我们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

 虽然,去年住建部紧急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地不少老旧楼房被评为C级或D级的危房。但对于这些排查出来的危房,目前还很难找到一个妥当的解决办法——面对危旧楼房处置这个“老大难”问题,当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处置办法。住户与住户、住户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很难平衡,因此往往耽误处置进程,无法有效规避事故风险。 

此外,治理老旧危楼安全隐患存在“谁出钱”的问题。一般来说,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可组织房屋产权人进行维修,或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组织代修。但对于老旧危楼的住户而言,房屋维修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很多住户负担不起。而且不少老旧危楼都是集资房、房改房,住户当年并未缴纳维修资金。有些属于村民自建房的老旧危楼,没有经过正规单位设计和施工,设计合理性和施工质量均难以保证。 

一栋危楼的垮塌,会让更多危楼进入视野,也揭示着治理的纠结。但纠结并不能解决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对老旧危楼开展全面普查和彻查的工作,建立房屋档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于出现安全隐患的危楼,政府要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减少或者避免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此前,各地着手排查老旧危楼,但接连发生的居民楼垮塌事故说明,有关部门提出的应对措施并没有落实到位。这不只是工作的疏忽,更是缺乏对生命敬畏的安全意识使然,相关部门人员难辞其咎。

 进一步看,对于老旧楼房绕不开的“谁来修、谁来负责”的问题,我国香港和韩国都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香港政府在为业主提供补贴、无息贷款以及提供专业意见的同时,要求业主对住所修缮承担重要责任,还会发布可供查询的修缮数据——这些数据将直接影响到二手房的销售。同样面临着住房老化难题的韩国,则由韩国政府牵头实施了住宅再生工程,在保留建筑主体的前提下对局部进行改建,这样的做法,不仅有利于改善中低收入者的生活环境,还能起到平抑房价、节约资源的效果。

 总之,治理老旧危楼安全隐患等不得,管理手段和责任理念不能再“老旧”下去。这项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应以更加细致和审慎的态度,出台相关制度和法律政策,为群众的安居筑起制度的“保护网”。另外,新建楼盘,一定要严格把关、监管到位、责任到人,建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章规范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厉处罚,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保证和谐社会,人人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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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雨希(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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