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非法行医“查无实据”能盖棺定论?
背景:“气功大师”王林2013年7月被曝非法行医,江西萍乡市芦溪县称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时隔近两年后,萍乡市卫计委表示,该市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及专项整顿,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
京华时报发表王灏军的观点:先说王林“大师”的非法行医。当地卫计部门迟迟未予查处,据说是因为外人进不去王“大师”的“王府”,而且他没有开门诊对外营业,当地卫生局无从得知王林是否给人看病。与此相映照的是,在王大师通过香港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王林写真》一书中,就记载着不少他“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王大师甚至自称可用气功治病,曾给5万人看过病。明明“大师”行医走的是高端路线,芦溪县卫计委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全县11个乡镇、138个行政村、198个卫生室进行摸排。其结果当然是“未发现有群众经王林用气功治过病”。当犯事于东,调查往西,“查无此事”是当然的结局。“大师”用耍蛇来虚构“特异功能”,并以此骗取钱财,涉嫌诈骗罪,刑事司法也应该管。“大师”还自述“帮企业家送了50斤黄金给某领导”,这等于是自我举报。但他完全未因涉嫌介绍贿赂而受到多大影响。这样的咄咄怪事,当然不是“大师”的气功神通,而是他的政商朋友圈太有神通。
小蒋随想:王林迟迟没有被查处,或与司法讲证据有关。虽然“王大师”自吹给5万人看过病,声称“帮企业家送50斤黄金给某领导”,但要将这些事坐实,还得用证据说话。王林可能给某些领导、大腕“瞧病”,但“王骗子”败露,那些有头有脸曾上过当的人未必会自曝被骗。在他们看来,面子比什么都重要。何况,如果有官员是拿不义之财“孝敬”王大师,更不会报案使自己露馅。至于“黄金行贿”,一种可能是没这回事、王林“吹牛不上税”,另一种可能是目前行贿与受贿者皆“沉默是金”。此外,萍乡不过是个地级市,王大师交往的人则是“高大上”,由地级市卫计委去查“匹配”吗?王林如今依然像“没事人”便不难理解。或许,某些人还有如下心态——“查无实据”,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大师会被舆论忘记,事情也就烟消云散。可舆论与公众偏偏不健忘,始终在追问事件的调查。“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这事就“盖棺定论”了?
公安“赖账”法院没辙,说好的法治呢?
背景: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赵德营派出所民警在一家餐馆吃喝赊账有3万多元,欠账至今十几年。2014年12月,餐馆老板赵明东将沈丘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15年4月13日,沈丘县法院判决公安局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明东33250元,并支付利息。
新京报发表史洪举的观点:判决下达3个月后,沈丘县公安局依旧没有偿还欠款。后在媒体持续监督下,派出所在7月5日履行了判决并通过微博致歉。令人诧异的是,在沈丘县法院执行庭,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被告是公安局,不好意思将其列入黑名单,法院强制执行起来很难。在外人看来,“不好意思将公安部门列入黑名单,很难执行公安局”看起来像是托词,却凸显出当前法院面临的执行难现状:囿于现行法律规定,当地法院无法执行,不敢执行公安机关,而非单纯地不好意思执行。对老赖最有震慑力的拒执罪,需要由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由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启动追诉程序。遗憾的是,现实中,拒执罪成了被踢来踢去的皮球,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纵使执行法官千辛万苦将全部证据准备扎实移送后,公安部门也未必受理案件。于是,有一些地方需要仰仗公安机关配合作为的法院,在其面前成了弱势群体。
小蒋随想:说白了,这件事就是执法的“犯法”了。可要说到惩处,又要执法者“执行”自己,这不是很吊诡的事吗?法院说“不好意思将公安部门列入黑名单”,未必是兄弟单位之间“护短”,更可能是确实拿公安局犯事“没辙”。在制度安排初衷上,公、检、法本是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彼此监督。但本例折射出,所谓相互监督有的时候会沦为“平级监督太软”。公安局的人当老赖有恃无恐,或许既因为自认为“老子就是法”,又源于深谙法院只能“干瞪眼”。公安局最后还钱,不是出于对法律的敬畏,而是在媒体持续关注下不得已“就范”。本质上,这还是“媒治”起效,令法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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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