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正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尚未结束,已经传来好消息:我国湘鄂贵三地联合申报的“土司遗址”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办成功的意义,我觉得不在于项目又增加了多少稳居多少位,也不在于哪个省份实现了世遗零的突破,而在于土司制度进入公众视野之后,可能被了解、被认知。
“土司遗址”是土司制度的物质遗留,但什么是土司制度,不少人恐怕闻其名而未必知其实。有权威媒体报道说,这一制度见证了古代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对西南山地多民族聚居地区独特的管理智慧。恰巧本次联合申报的三处遗址分别是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恩施唐崖土司城遗址和贵州遵义海龙屯土司遗址,地理方位正在西南,所以不明就里的人会以为土司制度只存在于西南。实际上土司制度还存在于西北,《清史稿·土司列传》中就有“甘肃土司”这一卷,用乾隆时大臣杨应琚的说法:“西宁土司计十六家,皆自明洪武时授以世职……迨至我朝,俱就招抚……今已百年,输粮供役,与民无异。”
土司也称“土官”,正式出现于元朝。《元史·职官志》在说到“诸蛮夷长官司”时这样记载:“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说白了就是“以土官治土民”,按等级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且官职世袭。这里的“土”,对应的不是“洋”,外国的或外国来的,而是“流”,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所以废除土司制度的政策叫做“改土归流”。
我国现存百余处土司遗存,本次申遗成功的三处遗址仅仅是其中的缩影,但它们的类型、规模、价值内涵最具代表性,相互间的整体组合又共同体现出了土司职级体系、土司管理特点等社会文化完整背景。而土司制度所覆盖的地域要广泛得多,《明史·土司列传》中,分湖广土司、四川土司、云南土司、贵州土司和广西土司,其中云南土司、广西土司各有三卷,四川土司也有两卷。以我目前的视野所及,三处遗址中的贵州遵义海龙屯土司遗址,经历最为惨烈。遵义在明朝叫播州。《明史·神宗本纪》载,万历二十五年(1597)七月,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掠合江、綦江”。贵州巡抚江东之屡遭败绩,直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六月,总督川、湖、贵州军务的李化龙率八路大军才攻克海龙屯,杨应龙“与二妾俱缢”。结合《明史·李化龙传》,可以还原不少战斗的细节,甚至连杨应龙的对白都有,活灵活现,如其顿足叹曰:“吾不用(孙)时泰(杨应龙军师)计,今死矣!”《明史纪事本末》中的“平杨应龙”说得更神,杨应龙“提刀自巡垒,就四面火光烛天,傍徨长叹”,不知给谁看到了;甚至其泣语妻子曰“吾不能复顾若矣”,也不知给谁听到了。无论如何,从唐僖宗开始就控制播州的杨氏家族,历经“二十九世,八百余年,至应龙而绝”。假以时日到海龙屯一游,或能对杨应龙何以敢于自诩“百万雄兵”“半朝天子”有相应的感性认识吧。
当然了,去旅游的前提,是它别像我们的某些世遗那样一味做票价文章,令人望而生畏、却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在世遗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的发言中表示,“土司遗址”申遗成功以后,中国政府将恪守《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的规定,让中国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申遗的实质意义,本在于此。这三处遗址均是土司制度鼎盛时期的物质遗存,反映了土司制度作用下特殊的山地城堡式聚落形态和社会组织特征,而土司制度还有它的“非遗”一面。正是通过土司制度,“齐政修教,因俗而治”,中央政权实现了对西南、西北地区长期有效的管理,既保证了族群文化多样性的传承,也推动了各族群对统一国家的理解和认同。“非遗”这一点恐怕同等重要,不能因为申报世遗成功而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