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先治吏,治吏须从严,作为从严治吏的起始环节,如何把好干部选任的“体检关”?近期,辽宁、四川、贵州等多地严查干部选任违规案件,出台具体办法,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各个环节,强化干部管理。(7月6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由此可见,干部的选任并非一件小事。辽宁、四川、贵州等地细化动议提名环节、加大凡提必查的力度、倒查带病提拔,折射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决心和魄力。
吏治清,党风政风才会清。在选人用人上党和政府花了大力气,但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屡禁不止。由此可见,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我们不是缺少制度,缺少的是对制度的严格执行,缺少的是对执行过程的有力监督,缺少的是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
首先,要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只有充分凸显制度的执行力,才能对某些人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形成强烈的震慑。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用人上的腐败应严厉追责,或许“一案双查”之药能够对症。
其次,要把用人权置于阳光之下。选人权力的运行要公开透明,不仅要有体制内的监督,而且必须有体制外的监督。因此,应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确保民意的充分表达。只有群众主动参与,才能把少数人置于大多数人的监督之下,打造出能够提前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
第三,变伯乐相马为制度选人。“伯乐相马”式的选拔干部,难免会引发公众的猜测和质疑,还可能因关系的亲疏、个人喜好、眼光局限,而误把“病马”当“千里马”。用制度选人,有严格的选人标准、严格的选人程序来规范,孰优孰劣、谁符合条件一目了然,而且不带任何主观色彩,可以最大限度地让优秀者脱颖而出。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选拔干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不能不慎之又慎,只有用制度选人,坚持程序正义、标准统一、过程公开,才能让真正的“千里马”不会“骈死于槽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