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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万私人借款公家埋单,贪官“借”来15年牢饭

林伟

2015年07月02日14:2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以解决区旅游局经费缺口为名,将借来的470余万元钱款据为己有。记者获悉,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原局长张久振被控贪污一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张久振贪污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2015年7月1日《法制日报》)

毫无疑问,七情六欲人皆有之,人的欲望是多方面的,我们常常说党员干部要“慎欲”,就是要节制自己的欲望,不能放纵自己欲望,否则,就会成为贪婪的“魔鬼”。古今中外无数事实表明,过度的欲望满足不是幸福,而是一种自我放纵。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吸引人、诱惑人的东西很多,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而利令智昏,面对权力的诱惑而官瘾难捺,面对美色的诱惑而迷乱失态,则注定会一步一步地跌进诱惑的陷阱、罪恶的深渊。

现实中,这样的事例多,教训更多。但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党员干部却身在“险”中不知“险”,面对“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反腐态势,他们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收心。而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的贪腐手段更趋隐蔽性、智能化,想法设法来掩盖自己的贪腐行径,用种种马甲来保护和伪装自己。譬如:从直接收钱变成以合法的名义开公司、向请托人“借钱”、“借车”、“借房子”等形式。一旦出了问题,这些官员便以“借”为名为自己遮掩。“落马”局长张久振耍手段私人借款公家埋单,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正所谓“不贪财,祸不来。”耍手段私人借款公家埋单的张久振,尽管“机关算尽”,最终也没有跳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定律。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久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久振在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款被追缴,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由此观之,张久振之“借”,给自己“借”到了监狱的牢房,“借”来了15年的铁窗残月,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张久振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私欲膨胀,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把公权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最终坠入腐败的深渊,这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要深刻吸取张久振的惨痛教训,就必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建立起自己内心的道德法则,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经受住名、利、权、色的考验,做到分分厘厘勿忘廉洁从政,点点滴滴牢记警钟长鸣,多想想自己的美好人生,多想想自己的人格尊严,多想想自己家庭的幸福,多想想事业的辉煌,始终从严要求自己,操守如一,绝不能放纵贪念和欲望,绝不能心存丝毫侥幸。要切记,自控的“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最终只能把自己推进腐败的泥潭。而人生和下棋一样,“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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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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