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督查组在南昌期间,主管建设的市领导不经意间说漏了一件事:当地在建设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时,为了省钱,在国家批复还未下达时就动了工。此次变通可谓一石二鸟,“搭车”后的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足足省下了10多亿元投资,工期还大大缩短。当时“要不要这么做,大家非常纠结。”(6月23日人民日报)
地铁二号线延伸工程要下穿九龙湖,当时市里新城区正建设地下综合设施,地铁借机搭车采取明挖作业,可以节约可观的开支;若等国家批复下达再动工,要么把湖水抽干、把建好的路再扒开,要么就只能采取盾构作业,投资将大大增加。但此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显然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做出这样的决策风险责任非同小可,主管领导难免会纠结。
督查组内部最初对此也很纠结,但是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如果未批先建是为了把生米做成熟饭,以此要挟国家,这样的先上车、后买票就必须严禁;审批流程都履行了,批复只是时间差问题,实际效果也很好,这样的变通还是要肯定。督查组无疑是开明的,坚持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不然非按“规矩”追究也不是全无道理。
一个决策省十几个亿的“非常纠结”,无疑给了我们不少有益的启示,首要的是作为城市管理者,既不能机械、教条执行相关规章,又不能随意突破政策、法规的底线;既要擅长科学统筹,又有具有灵活应变能力。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敢闯敢干的魅力和担当,更需要不存任何私心杂念,切实秉持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在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的同时,国家及各层级的规划审批机制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方面,要改进作风,彻底告别马拉松式审批,通过审批提速为建设、发展赢得机遇、时间和效率,不容许蜗牛作派贻误事业;另一方面,对那些大框架已经形成,报审材料已经齐备,审批通过是板上钉钉的项目、规划,不妨探索边审边建的新机制,打破审、建脱节的现有格局,时机成熟、条件具备的某些环节允许先行实施,毕竟时间不等人。
同时,有必要修订、完善规划决策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既要鞭策按部就班、四平八稳、坐等观望的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又要鼓励想干事、有闯劲、勇担当的主动作为、能动作为、积极作为,更要对那些功利心强、私欲膨胀、盲目蛮干的乱作为说“不”。只有科学合理、明确细化、奖罚分明的制度保障,才能让真干事、干成事者不再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