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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噪声扰民还需从源头抓起

梁家毅

2015年06月19日08:38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夜深人静,噪声扰民使人厌烦,笔者曾被附近的大排档噪声干扰无法入眠,也尝试投诉,却变成了“游击战”,执法人员来,就降低音量;一走,继续我行我素,不见任何收效。

噪声扰民要走出屡查不止、屡罚不停的怪圈,职能部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其实,对于娱乐场所,比如酒吧、大排档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这条应该成为职能部门核发证照的“高压线”,任何时候不可逾越,若然违规下发了证照,对当地居民造成困扰,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对于已有的娱乐场所或噪声污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醒其遵守相关规定,安装必要的隔音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职能部门不仅要有明察,更要有暗访,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对噪声企业要公之于众;针对噪声扰民主要集中在夜间这一实际情况,执法要打破常规,学会打“时间差”,24小时上岗,夜间时段尤其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扰民行为,尽快立案查处,督促其整改;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噪声制造者提高环保意识,设身处地为附近居民想一想,不要让噪声扰民。

更重要的是,对噪声扰民情节严重的,屡查不改的,可联合环保、公安、住建、工商、城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必要时停业整顿,或者帮助其转移地方。如此一来,一旦有噪声扰民行为,就要付出沉重代价,谁还敢“以身试法”,拿居民利益当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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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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