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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枯井弃儿”悲剧是否医保该负全责?

余明辉

2015年06月18日09:34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因为2岁的儿子患有脑积水,高额的医疗费让家庭不堪重负,身为父亲的孙某将儿子抛入一口枯井致其死亡。近日,他获无期徒刑。

虎毒不食子,何况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父亲狠心亲手扔到枯井中,又在接下来的四天内,一天天看着可伶的孩子在惊恐、疼痛、饥饿等状况下一步一步走到生命的尽头。新闻发出后,很多舆论都把矛头都对准了“社保缺失”。笔者不否认这是原因之一,但若把全部责任推给社保,似乎有些过。

目前我国的医保体系确实还存在不完善之处,还有很大的改进和丰富空间。孩子患上脑积水后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等压力,确实是悲剧发生的一大诱因。但问题是,造成这位父亲“走投无路”、“被逼绝境”的原因,社保缺失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一是这位父亲太狠心、太缺乏人性、太缺乏对生命和法律的起码尊重了。试想,如果这位父亲有足够的人性亲情、足够的对法律的敬畏,也就不会在孩子才刚刚两岁多一点,拖累并不算太大的情况下,就把孩子扔进枯井害死,即便是由于经济实在承受不了放弃治疗,也也不至于狠心、大胆、无知的直接“枯井弃儿”害死亲生儿子吧。

二是对婴儿脑积水和国家医保政策缺乏必要的了解。儿童脑积水虽然是难以治疗和不易治愈,但也并非完全的不治之症。而且,目前全国农村已全面实施新农合和大病医保,现在农村人生病绝大部分已经可以报销,新闻语焉不详,这位父亲是否咨询过这方面的政策,当地的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主动救助的责任呢?

三是自身努力不够。自己无法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用,但现在的社会救助途径也不是没有,社会上热心做慈善的人是很多的。时下,很多患有严重疾病的孩子,不都是通过媒体等各渠道的求助获得了必要的救助和新生?没有进行这些必要的努力和求助,就直接害死儿子,岂是一个仁慈父亲的正确作为?

由此可见,“枯井弃儿”害死儿子性命,到目前为止国家社保的并不十分完善甚至缺失,固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但这名父亲自身的问题才是造成此次悲剧最终发生的更重要原因,不可不察更不能人为忽视。只有这些问题认清或解决了,接下来才尽可能阻止下一个“枯井弃儿”或类似悲剧的轻易发生。当然,“枯井弃儿”也确确实实为国家加紧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再次敲响了悲痛的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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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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