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电影节的论坛环节,“跨界”成为讨论主题。对应当下电影产业如火如荼的跨界行为,以论坛的形式探讨一下无可厚非,但要有这样一个前提认识:无论论坛得到什么样的成果或结论,都不会对电影跨界产生太多影响。电影跨界现在不需要理论、理念来进行指导,强大的资本力量,已经让电影跨界如滔滔洪水无可阻挡。
与互联网企业所进行的产业跨界一样红火的,还有明星跨界。电影节的影频道传媒大奖开幕式上,专门针对明星跨界进行了一场对话,任贤齐、卢庚戌讲述了他们跨界成为导演的经历与感受。
明星跨界拼的也是“资本”,明星效应也使得媒体愿意关注他们的转型之作,庞大的粉丝群也会产生跟随效应,为其银幕转型新作埋单。如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明星跨界后拍摄的电影容易获得市场成功,但在内容质量上却无法令人欣喜。明星跨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拥有先天便利条件后,把“内容质量”这个电影的核心重视起来。跨不过创作及格线这个门槛,明星跨界就只能是“玩票”。
互联网企业为什么要跨界到电影领域?国内电影市场已经烧开锅了,互联网企业添薪加柴,是想用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在这个新的领域实现快速获利。互联网企业为电影产业带来了钱,带来了新的巨无霸,一切之前困扰电影产业的财务问题,都会在一夜之间得以解决,但问题是,在创作上互联网企业能带来什么?围绕在互联网企业领袖身边的电影人,又怎么能做到不唯老板马首是瞻,坚持自己的创作愿望?
互联网也好,明星也好,跨界的这把火究竟该怎么烧是个问题。现在更要紧的不是“互联网+”,而是“互联网-”,除了一些来自互联网的大数据以及平台可以为电影所用之外,依赖于互联网特质的其它方面的钻营,起码应该被从电影创作层面上剔除出去。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坚持电影的历史与传统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是继续诞生经典电影的必然条件。电影这艘巨船在互联网时代的海洋中,要做的是昂首前行,而不是被泡沫覆盖、面孔模糊、行进迟缓。 (韩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