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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轻慢事故原因,很危险

纪 玉

2015年06月12日15:26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前天中午,上海一辆44路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撞上高架立柱,造成2死20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之中。不过,在公布真正的事故原因之前,警方首先排除了一种错误的说法。警方表示,经初步查看监控视频资料,事故并不是公交车为了避让闯红灯的行人而导致。

避让闯红灯行人一说,在短时间内流传甚广。一些传统媒体虽然也曾报道“目击者”的这个说法,但留有余地,表示警方尚未证实。当然,这种报道方式是否存在风险,完全可以讨论。不过,这一未经证实的说法,不知何时起,竟变得言之凿凿。微信上有篇文章更是由此引申开去,质问机动车司机凭什么要为闯红灯的行人买单,质疑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的责任划分标准。这篇文章言辞较为激烈,观点有偏激之处,也有合理性;大约是说出了许多人的心声,文章阅读数轻易突破“10万+”。

然而,不管观点正确与否,这篇文章的基础都是不牢靠的——文章的开头就把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当做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传播了开去。那么大的转发量和阅读量,这个传播力度不可谓不大。尽管事故原因并非避让行人的权威结论已经发布,但从以往经验来看,能否抵消错误说法的影响,还有待观察。

我们常说,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就是因为突发事件的原因往往并非一目了然,需要深入调查才能得出结论。这是对新闻媒体的要求,而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掌握了一个麦克风,再小的声音,也可能造成难以想象的传播效果,因此,在对待事故原因上,不能不慎之又慎。一篇文章,撰写者、发布者、转发者,都应该心存此念,自我约束,不能小觑自己的传播能量。比如,44路公交车事故发生不久,要查找权威的事故原因有没有发布,理应非常方便,但那篇文章的撰写者,以及数以万计的转发者,都没有去做,不能不说遗憾。

轻慢事故原因,非此一例。“东方之星”翻沉事件尚在调查之中,有人散布所谓“失事真相”,说游轮之所以在暴雨预警发布之后继续航行,是游客要求不能延误行程,否则将索要巨额赔偿。这篇文章中所说的航班延误、乘客无理要求干扰正常飞行的事情过去有没有?有。应不应该谴责这种行为?当然应该。但这些都掩盖不了它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性质。散播毫无根据的事故原因,既是在误导公众,也是在损害逝者的名誉,伤害逝者亲友的感情。

有时候,我们可能被一个观点吸引住,而忽略了其中重大、明显的事实性纰漏,甚至做了传播虚假“事实”的帮手。一起事故发生后,想了解真相是人之常情,但严谨对待事故原因,应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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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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