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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执行难考验“最严成色”

堂吉伟德

2015年06月10日14:4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恶意排污、接连两次被查却拒不整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拿到1580万元的“环保罚单”后拒不缴纳。6月8日,记者在企业周边走访发现,企业大量生产设备仍在运转。报道见报后,省环保厅联合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人昨日与咸阳当地领导“面谈”,要求在7月内将该案件处理到位并上报处理结果。(6月10日《华商报》)

未取得试生产批复而擅自产,环保部门多次赴企业检查并下达停产通知,要求其补办手续,但企业仍持续生产。污染企业“无视一切”的底气源于何处?从根本上讲,还是习惯性抵抗的因素在作崇。一直以来,在“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下,污染已然成为常态,不仅污染企业对此习已为常,治理层面也陷入了形式化敷衍的模式。比如2014年有媒体报道,山东日照浩宇资集团的下属企业日照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因为污染排放严重而被群众多次举报,从2011年到2014年的4年间,浩宇能源已经被省政府、省环保厅、监察厅通报和挂牌督办6次了,然而结果却是“挂牌不停,污染不止”。

在督办通报中,不乏“对查处和整改落实不力的,追究有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的措词。然而结果却说明,那些该履行的职责并没有履行到位,存在着明显的失职渎职行为。新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也等于赋予了环保部门最强的利器,但若是举而不打成为花架子,那么企业就自然我行我束,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目空一切”的狂妄。

新的环保法体现了“罚得倾家荡产”的惩罚性原则,但这需要将其落到实处,才能让其显现威力。众多事实证明,每一起严重的污染事件后面,都有一个作为不力的治理生态。污染企业之所以敢无视法律,说穿了还是“把关人”没有起到把关作用,反倒成了放纵的推手。要么是有法不依,要么是执法不严,要么是程序敷衍,或者以“执行难”、“困难多”等理由,形成了变相的纵容。

正是有了无数个“只整改,不执行”的案例,导致污染企业对执法威力并不畏惧,而是公然对抗。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拿到天价罚单之后,不但拒不缴纳,反倒变本加厉持续生产。其嚣张之态,也是对环保执法的偏软,执行力度趋弱的一种讽刺。要真正让其对天价罚单心存畏惧,就需要执法部门不仅要开得出,还要罚得下,最终让污染者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因而,无论是省环保厅与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联合督办也好,还是对地方政府领导进行约谈也罢,还是后续的环保部的督办,都说明在执行环节上还没有下定决心,还没有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事实上,正如相关专家所言,污染企业的行为不仅是在违法,更具有了犯罪的相应要件。若不下定决心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再多的整改通知书都难以为继。相反,若是能做到“立罚立行”而将天价罚单执行到位,才能真正起到“惩一儆百”的效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真正能痛下决心而穷尽其法,采取更为强硬的法律手段,比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污染企业的犯罪行为由公安部门进行侦办,让那些“环保警察”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唯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行一起,让“史上最严”的法律原则得到体现,让违法犯罪行为难以逃脱处罚,那么恶意排污才不会让“史上最严”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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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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