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我国“文化遗产日”,设置的目的旨在宣传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而在我省,月也被视为“非遗保护月”。陕西历史悠久,作为丝绸之路的起始地,在承接东西交流和文化交融的进程中,陕西一直处在桥头堡的位置,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中,我省积极融入丝路新起点的建设,同时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到全省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中。
陕西的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它们不仅反映了我国悠久璀璨的历史,也传承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多年来,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民间,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付出了不懈努力,而在种类繁多的文化遗产项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精神的重要标示,一直是承载文明、体现传统的重要形式。从陕南的紫阳民歌到关中地区的碗碗腔,再到陕北的安塞腰鼓,这些形形色色的民俗表演形式,生动反映了西北地域的风土人情,在传播三秦文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则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比如口头技艺、手工技艺、表演艺术等非遗项目却依然面临生存危机。很多项目面临着后继无人,甚至陷入濒临消亡的境地。在笔者家乡(紫阳),记得儿时,家家户户经常吃的浆粑馍、洋糖饺子等传统食物,现在已不多见。如今能在市面上碰到的,也是屈指可数的几户人家在制作贩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资料的丰富,众多包含着童年回忆和对故乡记忆的稀罕物,已无处可寻,而伴随这些物产消失的,则是传统制作工艺的后继无人。其实,不仅传统食物的制作工艺,包括民间音乐、传统曲艺、手工技艺在内的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存在类似困境。那么,如何将其保护并传承下去,则是包括政府和社会大众在内的所有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笔者以为,对于非遗项目的保护,重在传承性保护。可以对辖区范围内的语言、文字、艺术、习俗、技艺、民间工艺等做全方位的调查,建立一个可供参考和查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从而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其次,立法部门应在充分征求相关专家和民间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进程,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护;再者,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拓宽民间技艺的发展途径。可以考虑政府和社会共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机制,对相关技艺的传承人做好鉴定和培训工作,而政府要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撑;此外,对于非遗项目的商业开发,要建立在保护文化内涵和原始风貌的基础上,秉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将现代旅游业和非遗技艺保护相结合,带动非遗产业的市场化发展,从而让更多的人熟知并喜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