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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款“吃喝嫖娼”的主任胆子未免太大

李小胜

2015年05月19日13:2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通报查处15起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海生所犯之事让人大跌眼镜。因花费1.08万元公款吃喝嫖娼,王海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资深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降为一般员工。(5月18人民网)

众所周知,公款,就是公家的钱,私人是没有权力随意支配的,一旦动用了,就有侵犯公家财产的嫌疑,如果个人将公家的钱用来进行非法或者盈利活动,那么就是犯下挪用公款罪,这在《刑法》上早有规定。

可如今,总有官员“揣着明白装糊涂”,习惯将公款当作私款,花天酒地般肆意挥霍,实在让人痛心。那么,如何让官员束紧“裤带”值得警惕和反思。这不,纵观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王海生公款嫖娼案,作为国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擅自将1.08万元用在自己的吃喝和嫖娼上,这明显已经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范围,更有失官员党性官德。

当下,干部嫖娼似乎并不稀奇,但是拿公款嫖娼的胆大包天可真不多见。俗话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官员嫖娼,很多时候都被归咎于私德有亏、党性不强,受到的处理也多是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开除公职这类的党纪政纪处罚,对于一般嫖娼行为来讲,这无可厚非,毕竟中国是法治社会,就算群众对这些嫖娼官员有多么的不满、多么的愤怒,也不可能把他们侵猪笼。但如果是公款嫖娼,笔者认为一定要按照法律严惩才能警示所有人。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希望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都能把这从严治党的这个“严”字记在心头,用最严的措施去约束干部,用最严的办法念好干部“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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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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