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贪官”论调起,谁人居心叵测?
背景: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日前在一次演讲中披露,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期对是否有可能特赦腐败官员的提问,表态称“还不到时候”。
新京报发表黄羊滩的观点:“特赦论”的提出,缺乏足够的社会认同,引发众多网民狙击。一方面,反腐仍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腐败存量还没有得到有效清除,而顶风作案带来的腐败增量仍然不小;特别是贪腐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和复杂,有待于进一步采取雷霆手段严肃查处;此外,当前的反腐也存在冷热不均的情形,用中纪委相关文章的表述就是,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另一方面,相关约束权力、防范腐败的制度还远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不能从“不敢腐”进而实现“不能腐”、“不愿腐”。作为监控官员财产的重要制度设计,官员个人事项申报仍在持续深化的过程之中,相当一部分官员中间存在不实、甚至虚假申报的情形,距离真正的官员财产公开,还有相当的距离。从民意反应来看,近两年来的强力反腐在赢得民心的同时,也使得民众的期待日益高涨。值此民意方殷、人心回暖之际,正该趁势作为、刮骨疗毒,如果讨论罢手,甚至与贪腐官员握手讲和,也说不过去。反腐的号角刚刚吹响,还远未到收兵之时。
小蒋随想:首先得说明,外媒的一些报道是否靠谱要斟酌,源自某些专家的消息也未必权威。而就“特赦贪官”这一问题,从党和政府,到黎民百姓,确实都不能接受。高层已然明确“苍蝇老虎一起打”,“打”字已然说明不会对贪官“手下留情”。而在民间层面,面对一些科级小官尚且能贪腐上亿元,人们更多忧虑的是,还有多少权力的长袖裹挟着不为人知的黑金,此时说“特赦”到底是何居心?尤其是,一些腐败者还敢顶风作案,正希望反腐“喘口气、歇一歇”,“特赦说”岂非正中某些人的下怀?另一方面,即便“特赦”,某些腐败分子就能改邪归正吗?君不见,眼见有人身败名裂,更早还有人掉了脑袋,都唤不起某些贪婪的“装睡者”,“既往不咎”会不会使某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反腐败也好,整顿吏治也罢,依然在路上。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无业者开极品飞车”,轻描淡写何故?
背景:北京大屯路车祸已被定性为飚车,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拘两名肇事车辆驾驶员。但警方表述“2人均为无业人员”,法拉利与兰博基尼则被称为“小客车”。
华商报发表马想斌的观点:网友纷纷表示,自己心情很不好,“俩无业人员,一个开法拉利,一个开兰博基尼撞着玩。我和无业人员的差距这么大!”与此同时,媒体报道中所呈现的驾驶者可能是在校学生,这与“无业人员”身份的差距,让社会公众的质疑再次朝向警方,究竟是何方阔少,让警方采取了这样违背社会认知情绪的模糊身份?警方在事故通报中如此措辞,是否存在降低事故敏感度的意图?当然,也可能存在舆论误解警方通报的因素,但抛开尚未披露出的完整事实真相不说,至少警方通报的话语表述,为这样的质疑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对于车手身份,警方固然不能事无巨细地公布,行“示众”之法外之刑,但仍可适度介绍车手的家庭背景及豪车来源。比如,两位车手家庭有无公务员背景。隐私权与知情权,往往并不是一道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平衡披露也可以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人合法权益。对于依法查处以飙车为表现的危险驾驶行为,绝不应止于发生事故的两名车手被刑拘。当天的飙车由谁组织、有哪些车辆和车手参加,都应纳入警方调查视野。“危险驾驶罪”并不以发生事故为刑事立案的唯一标准;即便飙车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也还有治安管理处罚可以适用。
小蒋随想:一起性质严重的车祸之后,豪车与车主被“轻描淡写”,旁观者难免会琢磨是否有人“打招呼”,车主会不会有“背景”?这样的猜测目前是没有任何证据,但以往的某些特权“平事”又让人禁不住往这方面想。这种案件并不属于当事人的“隐私”,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公众当然有知情权。开着数百万的豪车狂飙,某些人的嚣张与目无法律显而易见。如果犯事后,还对其“呵护”有加,显然是对其的纵容。假如肇事者没有被“打招呼”,依法惩处自不必说。倘若真有人试图干预司法,或者开豪车的肇事者有“官爸爸”,有关人员更当被查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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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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