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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豪车狂飙案,有钱就作死?

蒋萌

2015年04月13日15:5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京城豪车狂飙案,有钱就作死?

背景:4月11日晚10时许,北京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北沙滩段,一辆兰博基尼与一辆法拉利在行车中发生事故,两车失控碾轧护栏与隧道墙壁相撞。结果兰博基尼车辆报废,车祸现场1人受轻伤。经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两位司机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在隧道内行驶的瞬间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60公里)。4月12日,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新京报发表佘宗明的观点:据了解,事发路段是“飙车党”常选择的“凌晨赛点”,而两车车主又被指都是跑车俱乐部成员,这也让公众对其“飙车”的指证深信不疑。可以肯定,若其飙车属实,那或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可能受到刑事追究。马路飙车之危害,绝非一句“有钱就是任性”就能轻描淡写。也只有刚性执法及时喊“咔”,飙车党“速度与激情”才能渐次绝迹。而这种刚性执法,不仅要通过个案宣示其震慑力,更要在信息公开中显出其“无死角”的一面。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飙车常见,但飙车行为被处以“危险驾驶罪”的却罕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飙车行为都构成犯罪,一个“情节恶劣”就将很多飙车行为挡在刑事审判之外。什么才算“情节恶劣”?从逻辑上分析,驾驶的路段、时间、速度、方式、次数、实质的危害后果等等,都可列入考量范围。而飙车党通常都具有反侦查能力,子夜时分的飙车更为常见,这对侦控方的调查和取证是个巨大的挑战。有难度不等于警方就可放弃对飙车行为的依法处置。如果大屯路事故经调查证实确为飙车所致,请侦控审各方严把法律关,给公众一个真相,也给飙车党们一个警醒。

小蒋随想:不作死就不会死。但有些款爷,就是要可劲作——在自己作死的时候,还以炫富而沾沾自喜;在旁人对轰鸣噪音与巨大安全隐患嗤之以鼻时,却觉得这是“速度与激情”。必须指出,有钱任性并找死,并不是“个人自由”。因为,谁也无权将“快感”建立在侵害他人权益以及公共安全的基础上。此类事件如果只是罚点钱,一些人必然有恃无恐。对于非法飙车党,应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让违法飙车党失去“玩命的自由”,比啥招都管用。

省会市委书记频“落马”,高位=高危?

背景:云南昆明市市委书记高劲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他的两位前任张田欣、仇和此前已先后出问题。而山西太原市前后三任书记侯伍杰、申维辰、陈川平也都落马。再加上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原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原济南市委书记王敏等腐败分子,“省会市委书记成高危岗位”的说法开始流传。

新京报发表胡印斌的观点:并没有哪一个权力制高点天然就是“高危”,也没有哪一个就天然“安全”。只要官员在其位谋其政,能够真正按照自己在主席台上侃侃而谈的“廉政经”去践行,就不会“高危”,反之,如果“台上大喊反腐,台下大搞腐败”,则无论处于哪一个职位,都有可能落马,并在落马的同时,连累了那个职位。在“高危”与“安全”之间,并无特别的界定,转换只在一念间。也因此,当下之计,一方面,应该继续以强力反腐一查到底、不留死角与盲区;另一方面,还是应该尽快构建相关的机制体制,从根本上约束权力,重构正常、清明的政治生态,使得官员真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小蒋随想:睡不着觉怨枕头,拉不出屎怪茅坑——虽然话糙,却印证了某些人喜欢自我卸责。“省会市委书记”绝对是“地方一号首长”,这个位子是许多基层干部做梦也达不到的行政高位。坐的位子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如果有人此时开始私欲膨胀,胆子也变大,肆意妄为的步子越走越远,那么离落马蹲监坐牢也将越来越近。高位不等于高危,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运用权力,同时保持清醒头脑,具有“当官不是为发财”的自律,明白民主监督的眼里不揉沙子。当然,如果某些人当官本身就是靠金元买卖,是走歪门邪道,是混腐败圈子,那要另当别论。凭诡道上位者该明白,一旦“腐败窝案”案发,自己在劫难逃。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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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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