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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艺人抽签上岗无异于明朝的“掣签法”

赵茂盛

2015年04月08日13:4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街头艺人怎么管,是很多城市面临的管理难题。4月1日开始,深圳中心书城广场的街头艺人正式抽签派位到固定区域进行表演。深圳成为继上海之后又一个尝试对街头艺人进行规范管理的大陆城市。(4月8日《南方都市报》)

街头艺人,既然被称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理应有其一席之地。因为,这既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体现了现代城市文明发展的继承性与包容性。深圳市尝试对街头艺人进行规范管理,给予街头艺人合法地位,既契合了这一通行做法,也是避免街头艺人到处无序演出,以及一些鱼目混珠无良者借此赚取“黑心钱”而影响市容市貌的现实要求。

因此,深圳市对街头艺人采取包容、宽容管理措施,值得肯定与称赞。不过,对街头艺人采取抽签上岗的管理办法,笔者却不敢苟同,其一,迫使街头艺人靠手气而不是凭技艺吃饭,明显有悖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管理法则,不仅显得过激,而且有些荒唐;其二,对街头艺人采取一抽了之的抽签上岗的管理措施,犹如明朝的干部安排“掣签法”,无论官员们贤愚清浊,一概凭手气抽签上岗,明显带有庸政、懒政、怠政色彩。

其实,街头艺人怎么管并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问题,也并不是没有经验可借鉴。比如,台湾地区对街头艺人的管理,采取的是分级分类管理的标准极高的通过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不设分值高低,通过考核者方可执证上岗,这样做不仅给城市留下了独特的风景,而且也让街头艺术为城市撬动了百亿商机,已然形成一个文化产业链;英国则是完全自由放任,没有直接的法律监管,但以不违背已有法律为原则;美国则采取折中的办法,在规定区域表演的必须取得合法牌照,而对于半乞讨性质的流浪表演则无需批准。

可见,对街头艺人的管理关键在艺人界定和依法分类管理上,而不在抽签上岗的手气和圈地上。要划分良莠,堵疏结合,既要依法禁止那些假扮街头艺人的圈钱“抢地盘”无德、无良者,也要依法为艺人提供获得社会认可的展示舞台,这样既增强了城市魅力,丰富了大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解决了一些艺人的生计问题,还可提升城市潜在的发展动力与机遇。

一个法治社会的依法行政管理部门,居然将国家赋予的管理城市的和谐包容、健康有序发展的重大职责,转交给了一堆竹签,何尝不是明朝愚昧的“掣签法”对现代文明的逆袭,也是对标榜走向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城市的一种现实讽刺。

这不仅暴露了一些城市在城市管理上的落后思维,背后也暴露出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仍普遍存在。不得不说,城市管理走向法治化、科学化的包容和谐发展的管理轨道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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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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