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媒体报道,以监督公车私用出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因嫖娼被抓,并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消息称,这位在互联网上有些名气的“区伯”当时在长沙的一所星级酒店客房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出价1200元,这一细节与他的“低保户”身份形成鲜明对照,引起更多议论。
这两年不断有各种名人因嫖娼、吸毒被抓,当他们是娱乐明星时,舆论通常对案情细节津津乐道,猜测事件对他们前途的打击。但当被抓者有较强政治标签尤其是经常“批评政府”时,就会引来争论,支持者们就会宣称对肇事者的抓捕是警方策划的“迫害行动”。
区伯事件再现了互联网舆论场的这一幕。一些人表示强烈质疑区伯嫖娼的真实性,宣称这是警方在报复他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与此对立的声音则强调,这件事是区伯道德水准的真实暴露,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
我们认为,质疑警方为区伯“设套”是非常轻率甚至荒谬的,无论这种质疑有多少社会心理的线索,在全面强调法治的今天都不应被提倡。如果动不动就把“警方造假”的假设抬出来,依法治国就会陷入虚无主义,相关争论也会失去基础。
区伯之前就处在舆论的漩涡中,对他“骗取”低保、监督公车私用夹带“碰瓷”勒索等曝光不时出现,与此同时挺他的声音也很多,令旁观者真假难辨。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官方从未卷入这些争论。
热衷在社会公益领域表现的人意外出丑闻,在哪个社会都有。如果因嫖娼被抓的区伯就是普通人,没有因为参与公共事务而网上出名,那么这件事对他个人名声的伤害非常有限。但现在的情况就不同了。
是名人就要对自己有所约束,名气越大,自我约束就需越严格,这类代价已是当下中国各种名人共同的紧箍咒。过去人们认为娱乐明星可以“为所欲为”,房祖名、黄海波、王全安、王学兵等先后栽了大跟头,证明影视大腕也没有“绝对自由”。因为投身政治或公益领域而成名的人,就更需小心谨慎。不仅中国大陆如此,世界各地也大多这样,东方各社会尤甚。
从道理上说,区伯监督公车私用与他嫖娼被抓一是一,二是二,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评价体系。对他的行政拘留只有5天,其获释后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权利不受任何影响,他是否继续对公车私用进行监督,首先取决于他个人。
但是这起丑闻必然会重挫区伯的个人公信力,从而影响他继续从事社会监督的效果。有他的支持者表示,自己对区伯嫖娼事不感兴趣,今后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曝光公车私用,但真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恐怕并不多。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要在公共事务中保持活跃,其在守法方面不出问题是前提条件。
社会不会为维持一个人的现有角色而对其实施特殊保护。法律逐渐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轴,社会的各种元素要围绕它自我或相互调节,而不能让法律反过来迁就它们。这些年很多高官和体制内名人因贪腐落马,带来种种冲击,但相关治理没有因此而退缩。体制外的名人必须从中看到,他们也不会以任何原因获得在违法时免受追究的特权。
中国警方今后敢碰任何人,舆论无法干扰他们执法,这是挡不住的大趋势。各类名人都比普通百姓承受着更多名誉风险,洁身自好是他们的必由及被迫选择,这是民主、开放时代的题中之义。与其抱怨这个逻辑,不如认真顺应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