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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母校费”只是程序失守的“遮羞布”

杨朝清

2015年03月25日13:4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有网帖称,辽宁盘锦高级中学收取高三年级组学生100元“感恩母校钱”。该校一负责人解释道,“感恩母校钱”系学生的私自行为,目前已经全部退回。(3月24日《新京报》)

在笔者所工作的大学里,毕业年级的同学们会通过自主、自愿的方式募集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镜子、盆景等礼物,以表达对母校的感激和怀念之情。换言之,“感恩母校费”的错乱不是名目,而是背离了程序正义。在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当下,“感恩母校费”触碰了公众关于权力越位的敏感神经。

“感恩母校费”要做到名副其实,必须符合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学生自组织,不能被权力意志和行政意志所裹挟;二是捐赠金额不做硬性规定,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情感厚度和需要程度自主、自愿决定。这所高中的做法完全背离了这两个原则,“感恩母校费”在本质上只是程序失守的一块“遮羞布”。

在身份社会逐渐向专业社会过渡的的当下,教师的社会认同,越来越多地取决于他们的角色扮演。感恩母校是一种自发的、内生的朴素情感,“感恩母校费”则是一种强制的、外部的压力机制,有乱收费的嫌疑。 “感恩母校费”不仅没有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格调与情怀,反而让学生体会到教育从业者的庸俗与势利。

教育家马卡连柯有句名言,“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未来的希望”。在理想的图景里,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精神世界的发育和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即将步入大学校门的学生们,再一次感受了权力意志的生硬与冰冷。这样的不良示范,不可避免会对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发现乱收费,将严肃追责。可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良善的制度在有些时候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让一些人成为“漏网之鱼”——说到底,全部退回“感恩母校费”只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步。

尽管教育乱收费会戴上五花八门的“遮羞布”,角色越位、权力越界却是不变的底色。面对教育乱收费,全社会必须树立“零容忍”的态度。究其原因,一旦对轻微的失范行为默认甚至纵容,重度失范行为的上演就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

在经济因素不断嵌入日常生活的当下,学生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或多或少都会和金钱沾边,学校却不能打着情感的旗号对学生进行利益剥夺和权利侵犯。“感恩母校费”缺乏法理依据,未经正当程序,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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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春城(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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