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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预算透明公开是庄严的承诺

 南方日报评论员

2015年03月20日08:56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广东24家省直部门在各自官网晒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总金额为1.1960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997.8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45.35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依然占了三公经费的大头,为7116.95万元。同时,有4个部门单列了“会议费”以及“差旅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去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首要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今年的报告再次强调,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是广东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的第6年,2010年开始,广东对于部门预算公开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歇,从曾经讳莫如深的“三公经费”,到“三公”预算公开,再到单列“会议费”项目,每一步推进都引发广泛关注。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指引下,2015年广东省级财政预算将重点突出“改革”二字,其中一项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将公开部门预算,尤其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要全部公开。事实上,这也正是今年1月1日新施行的《预算法》所折射出的改革方向。新《预算法》首次态度鲜明地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标志着所有政府财务行为均需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制度范畴。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这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收入,同时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三公”预算的公开以及会议费的单列,正是全口径预算管理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广州市财政预算编制的110个部门公开2015年的部门预算显示,各部门首次晒出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项目的绩效评审目标,直观显示了预算的水平和执行力。全口径的预算管理可以保证预算的完整性与规范性,通过整治政府预算的碎片化管理方式,进而清除预算外与体制外资金的滋生环境。政府全部收支情况的公开透明,必将提高公众对政府预算过程的关注度,进而逐步形成良性的社会监督氛围,将政府收支行为完全置于“阳光”之下,使得腐败行为失去藏身之地。

新《预算法》在总结近些年来预算公开实践的基础上,从预算公开的内容、时间、解释说明以及法律责任等对预算公开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的细化规定。预算公开向地方下沉,并在公开的内容上向细节深化,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最基本要求。越细致的预算公开,越严格的公开程序,对预算的监督就越发有力。一般而言,我国的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越往后越细致、越详尽。以“教育”为例,前三级分别对应“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若公开到“项”,即可了解政府具体到“小学教育”上的投入。由此可见,哪怕是递进一个小小的层级,其所扩大的公开力度也相当之大,对于民众真正看懂预算报告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预算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朝细致与严谨的方向迈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预算制度改革、预算的公开透明工作才能做好。

预算透明公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在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下,新《预算法》提供了良法善治的基础,突出强调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拓展预算审核重点、完善地方债管理等。而“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正是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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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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