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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疑点不用多,一个就够了

张天蔚

2015年03月19日09: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对以往的冤假错案做到有错必纠,既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和体现,也是实现司法正义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纠正旧的错案、杜绝新的错案,公众对法律正义才有信心,对依法治国才会抱有长久的信任和期待。

被执行死刑20年之后,聂树斌案的申诉律师,终于第一次看到了聂树斌案的全部案卷,这意味着聂树斌案终于有望得到真正的重审,如果聂树斌果然是冤死,他的污名也终于有望得到洗清。

之所以说聂树斌案终于有望得到“真正的”重审,在于自从“真凶”王书金于2005年落网以来,聂树斌案在公众视野中以各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被遮掩、延宕了10年,而最难以理解又可能最容易理解的是,无论聂树斌亲属和代理律师如何努力,也无论对案情的回溯、复查如何迫切需要,河北省高院死活都不肯向聂树斌亲属和律师提供聂树斌案的案卷。

说这种做法难以理解,是因为无论按法律规定,还是按常识推论,既然由于王书金的出现而使聂树斌案被重新审视,则公开当初的案卷就是最基础的要求。对于这样必须要做的事情,河北高院却抵死不肯,确实匪夷所思。而说其容易理解,则在于无论案卷是否完全,都是获知案情最有效的路径(案卷缺损本身也是有效信息),因此只要案卷公开,案情本身也就很难遮盖。为了遮盖案情而拒不公开案卷,也就不难理解。

其实自从王书金供述了玉米地奸杀案,公众对聂树斌案为错案的认知便已成为共识。在公众的基本判断中,这样的案件如果还不被认定为错案,那就真没天理了。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一案两凶”式的案件,最容易引起舆论哗然,正是基于这种朴素的判断。但必须强调的是,在司法层面,“真凶”的出现只是提示对既往案件重新审查、审理的起因,原案件究竟是否错案、冤案,并不直接取决于对“真凶”的认定,而是必须回到对原案件的重新梳理,从中发现在原有审理程序上是否存在错误,并因此而导致了错误的判决。这或许正是呼格案的再审,被安排在对“真凶”赵志红的审理之前的原因。这样的安排隐含着这样的逻辑:无论赵志红是不是真凶,都不会影响对呼格案的判断。只要当初呼格案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呼格案就会得到纠正。由于聂树斌案与呼格案的高度相似,参照呼格案的再审过程,对聂树斌案案卷的阅卷就格外重要。因为只要通过阅卷发现聂树斌案原审过程中的错误,就足以推翻聂树斌案的结论。

正是在这个角度上观察,聂树斌案的案卷从严密封锁到对亲属和律师全面公开,是聂树斌案的重大转折。有媒体报道称,聂树斌亲属的委托律师,已经在聂树斌案的案卷中发现了四个重大疑点,譬如案卷中至少有8处当事人签字涉嫌造假、聂树斌案没有客观证据而完全靠口供定案,和聂树斌笔录记载有空缺等。对于一件涉及生死的刑事案件,上述任何一条疑点都足以在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的原则下,推翻对聂树斌的判决。

事情发展至今,聂树斌案的平反应该已经没有疑问。接下去需要追问的是,这样一起错漏百出的案件,究竟如何被办成了“铁案”?而在王书金现身之后的10年间,已经昭然若揭的冤案,又如何能够被反复推搪、遮掩?其背后又究竟存在着怎样复杂且强大的阻碍力量?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已成十八大之后最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而对以往的冤假错案做到有错必纠,既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和体现,也是实现司法正义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纠正旧的错案、杜绝新的错案,公众对法律正义才有信心,对依法治国才会抱有长久的信任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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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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