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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聂案真相渐揭追,责需“智勇双全”

 朱忠保

2015年03月19日08:51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新闻引子 18日,聂树斌亲属代理律师李树亭表示,经他连夜阅卷发现,聂案卷宗里的司法文书,如一审起诉书送达回证、判决书送达回证等聂树斌的签名均不是出自聂本人,至少发现8处签名问题。可初步判断“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过去的一年,在司法领域,可谓是平反冤案错案的一年。冤案错案是司法公正的短板,相对于平反冤案错案,对冤案错案的追究,更是未见有多大动静,比如张高平叔侄案,比如聂树斌案……谁都知道,防止和减少冤案错案,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责任追究,如果只纠错而不追责,如何能防止冤案错案再次发生?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污染的是“水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回答央视主持人撒贝宁时说,“不管这些案件是形成于什么时间,有什么客观原因,错了,我们发现了就一定要纠正。”“概括起来就是,有错必纠,有责必追。”不少已经纠错的个案,在追责上却少见下文,比如张高平叔侄案,当初浙江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就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从严追究责任人,可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追究了哪个人的责任?

纠正冤案错案,与追究责任,是公平正义的一体两面,一个都不能少。只纠正冤案错案,而不追究责任人,公平就不完整,正义就打了折扣。只有既纠错案,又追究责任人,才能算是完整的公平正义,才能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聂树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暴露,当初冤案错案的炮制者们,现在必是胆战心惊。他们当中的人或升官,或拿奖,他们深知“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道理,面对追责,为了自保,必将抱团死守,形成强大阻力,导致追究责任难以进行,这也是有关案件责任人长期难以追责的原因。因此,可否异地介入,异地调查,排除地方阻力,使得追究责任取得实质上进展?或者借鉴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经验,由法官、律师、法学学者等组成法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解决错案追责过程中“自己人查自己人”问题,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能否严肃查处,依法追责,就看有关部门是否有壮士断腕的勇气,而非虎头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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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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