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今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其中赞成2852票,反对18票,弃权6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决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人民当家做主地位的人民民主的充分体现。要看到,行使表决权不等于一定要投下反对票。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得到高票通过,充分显示出人大代表对去年政府工作成绩和今年工作计划的肯定。尤其是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去年顺利实现了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有新的优化,发展质量有新的提升,人民生活有新的改善,改革开放有新的突破。成绩单的确来之不易,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高票通过,也是对过去一年努力的最好回馈。
作为一种以民意表达和取向为指针的共识型民主,人大的协商和表决为凝聚民意、发扬民主提供了畅通的制度通道,也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强大的民意基础。《政府工作报告》历时3个多月的筹备起草,在包括网络在内的多个渠道广泛征集意见,体现出政府同社会各界的智慧结晶和心血付出。两会专门辟出4天时间听取审议,不遗余力将报告打磨得更精准、更充分,充分实现了党心民意的激荡交融,也充分贯彻了民主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报告最终得到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上升为国家意志,为今年工作开局打下了厚实的民意基础和民主底色。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2015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扬帆起航之年,迈好第一步至关重要。代表们在表决器上按下赞成票的按钮,重点不是为了给政府工作点赞,重点是拍板今年的政府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指标,监督政府向人民履约践诺的成果。《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全国人大表决后,也就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施政纲领,落实好这个施政纲领,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不仅应成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法定职责。
以人民之心为心,把群众意见作为参考坐标,把百姓期盼作为努力方向,更加奋发有为、蛮拼实干,方能赢得改革发展新胜利,不负民意,不违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