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大众创业、“草根”创新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促进大众创业,推动生产要素更多向有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集聚,让众多“创客”自由创业、能够成业,使千千万万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活力迸发。这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具备推进大众创业“草根”创新的基础条件。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聚集,形成了较完备的产业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开放的市场意识。一大批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型创业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交流推介、培训辅导、技术转移等增值服务;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投融资服务快速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动力;互联网、开源技术平台降低了创业边际成本,促进了更多创业者的加入和集聚;创客空间、柴火空间、点名时间等创客孵化器不断涌现,为创客提供互联网开源硬件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工车间、产品设计辅导、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创意思想碰撞交流的空间,将创客的奇思妙想和创意转化为现实产品。但是,大众创业“草根”创新也面临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缺乏促进创业的法律支持,创业载体建设相对落后,创业融资渠道不畅,天使投资、股权众筹发展滞后,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尚未到位,全社会对大众创新创业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等等。为此,需多方合力构建新制度,促进我国大众创业、“草根”创新。
一、制定创业促进法,为鼓励大众创业、“草根”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制定促进大众创业“草根”创新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要从政策制定、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方面着手,强化创业者合法权益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促进创业的法律法规,而国外有关创业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健全,如美国联邦政府的《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法》、《小企业研究和开发促进法》,日本政府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创造性事业活动临时措施法》、《大学技术转移促进法》等一批支持创业的法律。相比之下,我国虽然在近几年加大了对大学生创业和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但在法律体系建设上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壮大培育创业创新主体
大力扶持初始创业“草根”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回归创业人员、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从事初始创业,在创业服务、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
设立专项创业扶持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主要用于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专项资助、初次创业补贴、创业项目扶持、创业载体建设、企业创新、创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创业型城市创建等。落实国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鼓励发展行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者场地租金、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完善大众创业“草根”创新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构建包括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等在内的大众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设立国家及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
三、培育大众创业“草根”创新的创客空间
充分利用产业园区、闲置厂房、商务楼宇等资源,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载体。充分整合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各类服务资源,鼓励、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科技创业园、回归人才创业园、专业领域创业园以及下岗职工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等创客空间。积极引进融资担保、人员培训、创业创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协作配套、管理咨询、事务代理、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
四、加强创业创新培训体系建设
构建创业者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普通高校、技工院、中等职业学校将创业教育作为在校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成立创业培训中心,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信息、培训、咨询、策划和跟踪指导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订单式培训机制,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健全人性化的服务机制,为创业人才落实好从启动经费、办公用房到出入国(境)、子女教育等全方位特殊政策。
五、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
建议各级政府及社会团体支持举办高端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引导全体市民增强创业意识。建议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创业明星、创业载体、创业活动。设立国家及地方“创业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为创业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创业者社会地位,营造“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开创“人人想创业、个个敢创业、多数会创业、部分创大业”的全民创业新局面。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