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人大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了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小官巨贪’。”
作为“小官巨贪”典型代表,马超群案甫一进入公众视野,立刻引发轩然大波。由于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小官巨贪”所损害的通常是群众切身利益。对“小官巨贪”必须严查,只有这样才能在群众心目中切实树立起司法公信力。
最高检毅然对“小官巨贪”亮剑,直至将马超群案列入工作报告之中,充分彰显司法护佑民生坚定决心。不仅是“小官巨贪”,发生在群众身边各色违法犯罪现象都需要司法机关密切关注、及时出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保障民生、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理念越来越明确、举措越来越丰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司法机关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确保人民群众利益毫发无损,为培育全社会共同法治信仰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