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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如何对卖假货“零容忍”

单士兵

2015年03月12日15:26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随着“3·15”临近,消费维权再次成为关注热点。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4年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6.49万件,同比增13.6%。按具体消费类别划分,投诉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服务、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快递服务、食品等等方面。

不难想象,在这数以万计的投诉举报背后,是太多的消费者权益经受侵害,市场公平遭受破坏。消费维权年年喊,但是,制假卖假始终不绝。特别是,随着中国进入电商时代,很多市场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更有隐秘性,一些问题还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给消费维权带来了新的困境。

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印证了当前网络购物环境的不容乐观。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两会上说,要让企业为自身的违法行为付出较高的成本,“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这无疑是为打击造假卖假行为找准了方向和路径,那就是既要勇气决心,更要有制度支撑。

卖假货要罚到倾家荡产,对此,很多人都会有强烈的认同感。原因很简单,制假售假泛滥成灾,就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大有关系。打假要破困局,必须用重典,让那些卖假“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否则,利益驱使之下,假货根本不可能绝迹。要让造假卖假付出代价,显然不是靠发狠话、表决心就行的,关键还是要用法律——既要盘活现有的法律资源,更要通过立法及时弥补制度漏洞。

假货泛滥,首先要反思的,是现有的法律失灵。本来,侵犯知识产权罪早在1997年就写进刑法了,诸如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等,都有明确的刑罚和问责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种种卖假行为也有充满细节的处罚规则。问题是,很多时候法律没有被很好地执行,制度文本也就变得形同虚设。

当然,现在消费维权遇到困难,也与制假卖假技术手段更加高明,更加充满迷惑性与隐秘性有关。而且,有些假货的背后,已经形成一条固化的利益链。在电商时代,这种复杂性更加严重,不仅销售行为本身带有难以识别的欺骗性,而且很多假货跨地域,涉及多个厂家或平台,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原因,都给查处追责带来很多难题。当前电子商务法律也相对滞后,在界定责任方面还有模糊不清的地方,需要通过更细化、更精准、更有利于执行的法律,来为打假提供制度支撑。

所以,在消费维权方面,必须网上网下并举,来铲除各种造假卖假现象。当前,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决心,以严格的执法对卖假货现象真正做到“零容忍”,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真正净化包括电商在内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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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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