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duang”一下火了之后,关于反悔裸捐的消息又将成龙推上了风口浪尖。成龙在2011年曾公开表示,自己的财产一分都不会留给房祖名。不过在两会记者的追问下,成龙回应反悔裸捐,含糊其辞地称自己已发表过声明。又有港媒采访成龙称,成龙回应反悔裸捐:“不留给他(房祖名)留给谁”(3月9日新华网)。
我们都知道,当成龙在几年前面对媒体公开作出裸捐承诺的时候,即便这样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赢得了网友和公众的一片赞誉。而对于身处演艺圈的成龙来说,这样的赞誉既可以大大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价值,同时也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换言之,他当初作出的裸捐承诺,是可以为他带来很多看得见看不见的名和利的,那么现在他已经享受了这些名和利,却突然反悔了,这不但是对当初给予他赞誉的公众的一种戏弄,而且也让当初的行为有了沽名钓誉和慈善作秀之嫌。
但另一方面,正如我们前面所说,成龙作出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法律强制力,虽然现在的反悔会对他个人声誉和形象带来损害,可他愿意承受这种损害,你又怎么办呢?更何况,我们也应该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成龙在四年前作出裸捐承诺时所处的境况和他现在反悔裸捐所处的境况当然是不同的,这会直接影响他对裸捐这件事态度上的改变。 反过来说,成龙在裸捐问题上失信于公众,失信于社会确实不够道德,但如果我们以道德的名义绑架他,要求他一定兑现承诺,进行裸捐,那是不是也同样不道德呢?所以捐还是不捐,都由成龙自己来决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