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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协商民主要走向深入具体

陈家刚

2015年03月10日11:24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2015年2月9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围绕协商民主真正发挥作用,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重要渠道和程序设计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意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就是要真协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的出台,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走向深入和具体,制度的建构不能仅仅停留在文本中,制度必须运转起来才能够实现其价值。

随着全球治理的发展、区域民主政治的多样化实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内在的要求,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如何实现协商民主的法治保障?如何使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避免用“咨询”“听取意见”代替真正的协商?如何通过程序设计支撑协商民主的实践,从而使协商民主常态化?解决这些问题,既涉及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问题,也关系到具体的体制机制和程序问题。深入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迫切需要走向深入和具体,“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

协商民主要走向深入和具体,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社会政治进步的过程,就是新的思想观念不断战胜和超越落后的思想观念的过程。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制度,尤其需要有新思想新观念。只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就应该以负责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以高超的智慧和真正的勇气,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

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必须加强执政党的领导。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着力完善执政党党内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的示范效应带动党际协商民主的发展。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执政党要重视,其他各方要主动。

协商民主要走向具体和深入,应当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体制机制和程序建设。根据“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形成并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把协商主体的法定权利、协商主题、协商周期、协商形式、程序过程、结果运用与反馈等内容详细规定下来,使协商的每个环节都是可操作的、可检查的;使协商进入制度化轨道,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协商过程常态化,避免出现临时的“自选动作”,使协商更加有序、真实和有效。

协商民主要走向深入和具体,需要将民主“存量”与民主“增量”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梳理清楚哪些“存量”,例如“党际协商”“政治协商”“人民调解”等制度,并在实践中充分利用这些存量资源,使其发挥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举措,例如“听证制度”“社会协商对话”“民主恳谈”和“社区议事”等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地方各级党政部门比较成熟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上升为制度规范。

协商民主走向深入和具体,必须善于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动协商民主实践顺应时代要求。设立社情民意办公室、公布热线电话和网址等方式,不断拓宽渠道,引导群众有序表达意愿;充分认识网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网上议政,建立网络交流互动平台,通过网络收集来自基层的民意民智,贯通协商民主与网络民意通道,提高协商过程的开放性;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室等,努力拓宽基层群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摘自3月9日《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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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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