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前面临的社会观念和伦理考量,较之于几年前没有实质性的改善,但器官捐献的形势与压力却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在全国两会上,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实行申领驾照过程中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他说,我国每年有约10万人因交通事故遇难,而遇难者中很大一部分是驾驶员,若将器官捐献意愿表达与驾照申领关联,会减少大量器官资源的浪费(3月5日《南方都市报》)。
早在2011年,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然而由于涉及伦理考量,加上社会反应过于强烈,这一提议并没有得到执行。此次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提及,让这一话题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不过,要让此举得到公众认同并建立广泛的共识,还面临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观念问题。“死者为大”“死要全尸”一直是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这样的传统观念,延续了几千年,受环境和自身观念影响,短期内不易改变,申领者很难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决定。二是心理问题。有些人卜吉凶,信前兆,迷因果,心中有很多的顾忌,特别是司机更是讲究“一路顺风”“平平安安”,即使有捐献器官的意愿,忌于心中阴影,恐怕也难以下笔填报。三是信任问题。由于国内器官捐献和移植运作机制的不透明,加上个别内幕事件,折损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度,如同“血荒”一样,器官捐献意愿同样面临着信任问题。
事实上,“申驾照器官捐献登记”的做法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并成为表达器官捐献的一个主要渠道。不少国家发放驾照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申领驾照过程中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就显得十分必要。
尽管当前面临的社会观念和伦理考量,较之于几年前没有实质性的改善,但器官捐献的形势与压力却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同时移风易俗虽然属于一个长期的过程,却依然需要一定的形式作为载体,以此达到引导和矫正的作用。3月4日,有相关媒体就“你是否赞成申领驾照中引入登记器官捐献意愿”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8.2%的参与者选择“不赞成”。然而从另一个层面看,还有超过两成人不持反对意见,此类群体意愿同样值得尊重,也应当有一个满足其愿望的通道。若其样本和示范效应得到发挥,那么社会观念随着时代的进步,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
对于决策层面来说,究竟是等观念发生了改变才实施,还是现在就启动以发挥引领作用,同样是一种观念性问题。就当前情况来看,对“申驾照捐器官”不妨且行且试,在申领驾照时增设相关环节,并最大程度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和自愿性。同时,对器官捐献的管理和运作体系进行优化,增加其过程的透明性、使用的公开性,再辅以器官捐献重要性的宣传,那么以“申驾照捐器官”为内容的自愿器官捐献,其局面便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