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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红包背后的"微腐败"

2015年02月21日13: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严禁公务人员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送礼行贿的手段也翻起了新花样:从早些年拎着大包小包登门拜访,到后来用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再到现在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可谓机关算尽。

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之所以成为“送礼神器”,一方面在于其隐蔽性,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都是依托网络、移动终端进行交易,送礼者和收礼人不用见面接头,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不显山露水。另一方面,电子红包面额往往相对较小,以微信红包为例,一天单个红包最多200元,全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这种小面额红包往往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更容易让官员放松戒备。

微信红包的出现,呼唤反腐败手段新升级。去年9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透露,中央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的查处范围。专家也表示,电子红包、预付卡,看起来防不胜防,隐蔽性很强,但实际上在技术层面并不难防范。“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机号和TD(移动通信标准)都会留下轨迹。”因此,各级纪检机关可以加强与运营商、金融部门的协同作战,从数据流中筛查可疑线索,找出异常支付、异常交易的蛛丝马迹。

打击违规电子红包并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更牵涉对“微腐败”的态度问题。电子红包金额略小,有的可能还达不到行贿罪立案标准,但“微腐败”和大腐败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讲,前者的危害程度丝毫不逊于后者。一方面,送电子红包不需要知道对方家庭住址,百八十都能拿出手,在无形中降低了送礼“门槛”,导致更多人加入其中,形成对行贿的“集体无意识”;另一方面,一两个电子红包看似不起眼,积少成多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一些干部难免在“温水煮青蛙”中越陷越深,“积小贪、成大腐”。实践表明,很多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轨迹,起点往往就是“微腐败”。

春节将至,严禁公务人员违规收受微信红包,除了技术防范外,更需要各级纪检机关提高对“微腐败”的重视程度和打击力度。只有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微腐败”,才能让更多干部主动对装着腐败祸心的微信红包说不。(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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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付龙、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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