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昨天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居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并未创造出更高的幸福感,博士的幸福感甚至不如文盲。(2月13日新京报)
面对这个调查结果,我们许多公民肯定会大吃一惊,既然博士幸福感不如文盲,那么,我们还求学上进干啥?我们还崇尚知识干啥?难道我们学习知识不是为了提升幸福感吗?
其实,对于这个调查结果,我们需要辩证的去看,首先,幸福是有层次的,一个文盲追求的幸福,可能就是吃饱穿好,这就是幸福;一个博士追求的幸福,就不仅是吃饱穿好,可能是追求更高的人生价值实现,因此,他对幸福感的追求层次就不同了。
记得我刚一毕业的时候,有一位在城市的农民租房客,他就是夏天卖西瓜,冬天卖菜,人家就说,每天有酒喝,这就是幸福。当时,我刚刚毕业,正是雄心勃勃的时候,很瞧不起人家,我认为的幸福,就是应该让我的智慧能够为社会更多更好的贡献。现在想来,瞧不起人家,当然是不对的,幸福本来应该是万紫千红的,各人有各人的追求,幸福是分层次的,这是客观现实。
“博士幸福感不如文盲”这个调查结果,失落了“幸福层次论”。我们不能说,哪个层次的幸福观不好,但是,我们不能让不同幸福层次上的人去比较,这样的比较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利于社会文明进步,更不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
社会是复杂的,人生是个性的,追求幸福是我们的共性,我们的社会就是在努力为每个幸福层次打造最广大,最阳光,最坦荡的平台,让每个公民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层次,在自己的幸福层次上享受人生。
幸福感没有高的贵贱之分,幸福的标准有不同的层次,我们应该尊重不同的幸福标准层次,我们不能有任何歧视,因为正是不同的幸福层次标准,这才构筑起我们的社会幸福大业。博士幸福感不如文盲,博士不必自卑,文盲不必傲慢,这个比较本身压抑幸福层次特点,本身就是武断的比较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