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火车站票与坐票同价,却未享受到同等服务,日前,广州公益人士雷闯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将其购买的无座车票打5折。昨天,该案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将于4月28日开庭审理。(华商报 2月11日)
今年的春运明显有点“波澜不惊”,雷闯状告铁总的新闻总算给铁路春运添了一点柴加了一把火。站票半价的提法并非始于雷闯,只是他“深谙”传播之道,他每次状告都选在春运这个较为特定的时间节点而备受关注。
作为消费者,我们鼓励个人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促进商家或者企业能够出台更为规范或者完善的消费制度和规则,从而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心态——理性消费。
从铁路的角度而言,铁路所提供的最基本的产品就是“位移”,也就是说铁路将一个人或者一个物品从甲地运往乙地就算履行完该尽的义务,其换算的单位是里程,也就是乘坐了多长路程。铁路当前所提供座位、卧铺等设施都在满足最基本服务需求上的一个功能延伸,其目的是增加顾客乘车的舒适度。
从旅客的角度而言,旅客在上车购票前就能得知自己所乘坐的列车是否有座还是无座,旅客自己完全有权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而且铁路非民众出行的唯一选择,这里面就不涉及到强卖和唯一垄断。
当然,从表面上看,旅客购买有桌和站票同价确实存在着价格相同却服务各异的嫌疑,但是这只是表面和假象。在现有的运力下,即便是春运期间的车票趋于“缓和”,但是站票也在很多普速列车上成为诸多旅客最后的“首选”,在现有的春运状况中,舒适不得不让位于现实。
我们当然支持一切合理的诉求,站票半价从社会公益的角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问题是,所有的诉求都应该基于尊重社会既有的规则和生活的现实,他所提出来的站票半价完全是一种理想状态下自我矫情,有“绑架”公众舆论的嫌疑。
试想,坐地铁公交有座全价,无座半价;我们坐在饭店吃饭给全价,自己打包只给半价……,那这样演绎下去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纯粹是捣乱嘛。
对于商家,我们要清楚他服务的核心是什么,有没有短斤少两?是不是做到童叟无欺?是不是在既有的法律法规内从事?作为顾客当然可以对商家的服务有更多的要求,但是作为商家他们所有的服务只是量力而行,顾客的期望值和商家的服务永远隔着不小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