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被曝政府采购“天价公共自行车”,安徽阜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后作出回应称,“天价”系误读,这一公共自行车系统的6488万元总采购费用中不只包括自行车,还同时包括了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新京报2月3日)
此前,网曝阜阳市2014年公共自行车系统政府采购总费用为6488万元,采购自行车数量为6500辆,平均每辆自行车的采购费用约为9981.5元。近万元的“天价公共自行车”太令人震惊!难怪引起舆论聚焦。
虽然相关人员已做出“总采购费用还包括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的解释,但是仍高出国家规定标准,存在许多不合理不正常的地方,难免不让人怀疑其涉嫌滥用政府采购资金、存在一定的猫腻。
当然,政府采购已经越来越公开和透明,但各种不可思议的“天价”采购事件为何还经常被暴出?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是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两种。这两种方式看起来公开、公平、公正,但实则缺乏有效监督,采购人的权力过大,在审批、招标、公告等各环节上常出现失控局面。
因而,此次“天价采购公共自行车”事件,应该成为政府采购反思的一个契机:政府采购如何杜绝“暗箱操作”?政府采购的钱该怎么花?钱到底用在何处?就拿有效降低公共自行车微观经济成本的经验来说,不管是从实践比较成功的国外还是国内的杭州等城市来看,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办民助、公司化运作;另外,“阳光化”所有流程和环节,在阳光底下晒账本,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反复晾晒,在听取民意、专家评审的过程中治病除菌。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帑姓公,再“合规”的采购,也须循“少花钱多办事”的公共原则。期待此后各类看不懂的“天价采购”事件从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