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十一月底去云南旅游时,在旅途中读完的。说实话,同为女人,对曾是杭报记者的盛林,我首先佩服她在不惑之年通过网恋把自己嫁去美国的决心。我就不行,去趟不算太远的云南,我就从第三个晚上开始,想念孩子与其他家人,恨不得中途回家。
人就像植物,在一个地方呆得越久,根就扎得越深。家人、朋友、工作,那个叫家的水泥房子里装下的一桌一椅,每天的穿梭中看惯了的家附近的一草一木,甚至是熟悉的空气,都会对人产生牵绊。
但出发了也就出发了。迁徙的种种原因,可能爱是最具动力的,也最容易让人接受的。为了爱,盛林告别了生她养她的杭州,告别了她喜爱和熟悉的杭报大楼,告别了八十几岁的父母,住进了美国休斯敦郊外一个有野狼出没的庄园,嫁给了她眼里的美国狼,成为狼林里的女主人。
盛林的《嫁给美国》就从她嫁到美国后开始了。可能就像她说的,记录的最初仅是为了想让万里之外牵挂她的家人和朋友放心,让他们在最短时间内熟悉她在美国的生活,但她对文字良好的驾驭能力,让我们有幸看到了其他的更多。
在她详尽生动的记录里,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中美文化的差异。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国父母对孩子教育的观点和美国人接受死亡的态度。
对孩子的教育,通过盛林的记录,我总结出来他们的观点是说到做到、讲规矩、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懂得感恩。比如四周岁的孩子,裤子穿反了得自己穿回来;弄湿了客厅地板就交给他一个拖把;挑食、耍小脾气错过了吃饭就没得补餐,连零食也别想吃;把别的孩子从吊床上摔下来后,把他也抱上吊床,体验一下被摔的感觉;大人说话,小孩不得随便打断,急着要求解大便也不行;家里的东西,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孩子没有支配大人东西的权力,借的是要还的;至于十八岁以后的孩子,父母只负担学费和房租,吃喝用得自己打工解决;儿子结婚,家里不承担婚礼费用,更不会买车、买房,要车子、房子,自己找银行贷款,临时向父母借钱,同样得付利息。
在中国,这样的家长会被列入绝对的另类。对家里的孩子,特别是独生子女这一代,我们的父母、祖父母、外公外婆一大帮人围着他转,生怕他吃不饱,穿不暖。从孩子出生开始,做父母的似乎就为孩子活着了,考虑的就是要给孩子买车、买房,恨不得连孙辈的生活也给安排好了。孩子在学校“吃亏”了,挂了彩回家,我们很多家长会教唆孩子“打回来”。孩子一说同学买了什么,家长就说“我们也去买,买个比他们还好的”。
这其实是种要不得的教育。我们会埋怨孩子大了不懂得担当,不会感恩,殊不知从小被宠爱、被安排过度的孩子,他的爱人、担当的能力也被削弱了,他学会的是索取而非感恩,是接受而不是付出,是提要求而非拼努力。
女儿在杭州读初中,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四个富阳同学里的一个同学不由家长接送了,每周自己坐公交车来回。偶尔搭个我们的车,这孩子会比另外几个显得懂事不少,“谢谢!”“麻烦你们!”说上好几遍。老公偶尔会在我这说“他爸也够忍心的,在家也不去接一下”,我却不这么认为,这样的经历,对孩子的成长应该是有好处的。他可能现在会因为迟到被班主任多批评了几次,因为要挤公交车多费了点劲,但他长大后肯定比别的几个孩子更容易踩住时间的点,更早学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还有是美国人对待死亡的态度。美国人大多信仰基督教,他们坚信,人死后,身体变成了尘土,灵魂去了天堂。所以,他们的亲人死了,没有人哭泣,家人穿上讲究、端庄的衣服,男的佩领带,女的穿裙子、涂口红,在教堂开简单的追悼会加葬礼。没有黑纱、白花和花圈,亲戚朋友在唱诗班的歌声里微笑着为死者送行。其实他们理解中不是送行,是庆祝永生,灵魂的永生。
这是信仰带来的区别。人肉体的死亡是种得救,灵魂升入天堂,与上帝永享永福,这应该受到祝福。
带着微笑安宁地离开,这是一种美好的终止和开始。
盛林的文字是轻松、幽默和生动的,她对新生事物是抱着欣喜、发现的眼光去的,从她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有童心的人,这与年龄无关,与骨子里的浪漫有关。也许她的骨子里也有着三毛般浪漫的成分。
其实盛林的《嫁给美国》里,有很多篇章与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写到了相似的内容。比如《撒哈拉的故事》里涉及中国医学的《悬壶济世》,谈到奇怪邻居的《芳邻》,记录非洲迥异的结婚习俗的《娃娃新娘》,记录夫妻俩夫唱妇随的渔耕生活的《素人渔夫》,这些,在盛林的这本书里都能找到踪迹。通过这些文字,我们能很直接地了解中外文化、习俗的差异,也能很自豪地感受到祖国医学、饮食文化上的优势。
还有,通过她们的文字,我们有了比较,能在种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里,发现很多中国标志的,让我们的情感更觉妥帖的思维和办事方式。
那是通过阅读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