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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空间清朗需要专项整治再发力

堂吉伟德

2015年01月22日14:2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网络空间全面清朗起来。(1月22日《新华日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然而一些人将网络视为可以任意妄为的失乐园,其网络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底线,更是践踏了法律原则,并因之获取了非法利益。从一系列的网络敲诈案例来看,违法犯罪者通过网络诋毁、迫害受害者公共名誉的方式进行敲诈,然而再由网络公关公司通过买通国内各大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有偿为客户删除为其带来不利影响的新闻和言论。如同一块硬币的两面,先有敲诈行为然后才有删贴行为,不但给企业和个人带了极大损失,而且败坏了社会的风气,若不加以遏制与惩处,就会推波助澜形成比坏效应。

虽然经过数轮的整治,网络环境已然有所改善,然而长期形成的乱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从总体形势来看主要存在四种现象,一是合法网站靠非法行为牟利,成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重要渠道;二是非法网站大行其道,鱼龙混杂扰乱了整个网络市场的行为;三是监管者监守自盗,如中央外宣办原副局长高剑云,就因为涉收钱删帖而被调查。客观的说,这样的人尽管人数不多但能量很大,需要通过严厉的打击才能让其显露原形。四是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有产业化趋势,尾大不掉成为治理的重点。

由于维权的难度,使得很多人在权利被伤害之后,往往会选择纵容与迁就,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网络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又给查处和打击增加了难度,若是单靠某一个机构和部门去打击,就很难做到治理的长效化。网络非法行为的产业化运作,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也使得公共治理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任由这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存在,不符合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也不符合最基本的法治要求,公众对此呼声很高也亟待相关部门亮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提出了要大力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网络空间就必须得到净化,让其变得更加清朗。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应形势、顺民意、合民心,应当抓住重点,抓住关键,集中精力和时间解决一批突出的问题,使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乱象得到根本性遏制。

专项整治的好处在于,可以在短期内集中解决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发挥集体力量的优势。因而,此次行动应当在明确的目标任务之下,紧紧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的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将其打成一场全面之战。透过此次专项亮剑,在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后,要引导和培育全民意识,并建立长效机制,为实现网络治理的法治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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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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