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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一起官员复出事件引发的讨论

王聃

2014年12月05日08:40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一起官员复出事件引发的讨论

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上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近日受到部分网友的关注。有网友爆料,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据该局官方网站消息,早在3月3日,该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时,唐天生就已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12月4日《南方都市报》)

“吃喝书记复出管吃喝”,当如此一条新闻在网络之上疯传,我能够想象得到网友们的愤怒之情,但不得不说,这其中仍然有着部分被夸大的东西。“吃喝书记复出管吃喝”并非该起事件中的关键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因为公款吃喝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官员,能够如此迅速地履新?

被处分的官员,并非都不能够复出,否则这就造成了官员培养成本的过度支付,但不管怎样,官员复出都不应以招致民众反感为前提。一名因为公款吃喝被党内严重警告,进而被免职的官员,却能够在短期内得以复出,无论如何,这都形成了一种恶劣的示范:那就是对于公款吃喝这般影响恶劣的官员行为,有关部门客观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轻拿轻放的态度。倘若真要让吃喝书记来管吃喝,至少也要向民众进行说明,告诉民众其在被处分后有着相当的悔改表现,以赢得民众认同。

从唐天生复出的整个过程来看,不仅此种必要的解释全无,程序上也存在严重纰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由处级的县委书记转而担任处级的市食药监局局长,不算被提拔和高于原职务。但唐天生在去年8月被免去县委书记一职,在今年3月,就已出任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这明显不符合“一年内不能复出”的规定。

《公务员法》及相关处分条例中对公职人员的处分,在列的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并无免职——换而言之,严格地评价,所谓对于官员的“免职”处分,都只是一种对于官员的妥协性处分方式。既然一开始的处分就是形式主义的,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么继而出现“吃喝书记管吃喝”的怪现状,实在不足为奇。

看待“吃喝书记复出管吃喝”会发现,该起官员复出中,官职之间的跳跃性其实没那么重要,它说出的仍然是系列官员复出新闻中共同的缺失:复出程序的极度不透明。几乎封闭运作,有关部门自然不忌惮给予官员“免职”的轻飘处分,自然也不会有公开解释、说明复出事项的动力。必须强调:免职从来都不是一种法定的官员处分方式,而有“罚酒三杯”式的追责,就必然会有轻佻的挑战公众感受的官员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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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云儿(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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