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经费的“五严格”要求,明确提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每年不超过15次”。此外,对精简会议议程也提出了详尽的规定: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11月28日《广州日报》)
会议形式、语言、内容的“陈词滥调”广受质疑,早就该整治整治了。广州市此次出台的治理会议的规定,很多方面都是积极的。不仅对市政府参与的会议做出了限制,还对领导讲话的时间做出了规定。更值得叫好的是,他们还对主持词和其他文稿中出现的“尊敬的某某”称谓也做出了禁止使用的硬性规定。这种严厉的规定当然会让“尊敬的某某”迅速退出会议,退出“官方话语”。但是,仅仅是这几个字倒下去,却没有实际意义。
“尊敬的某某”只是一种语言。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尊敬的某某”这种现象。这牵涉到了如下几个话题:
其一,“尊敬的某某”是否必须参加会议?对于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报道的记者来说,对于这种“尊敬的某某”现象是熟知的。无论是大型会议还是小型会议,无论是报告会还是座谈会,都会出现“尊敬的某某”。如果是一个比较大型的会议,你会发现一个现象,如果主持词是三张打印纸的话,“尊敬的某某”就会占据两张半打印纸。主持会议的人,会一直在说“尊敬的某某”。而“尊敬的某某”背后实际上是一大群人。我想追问的是,在精简会议规模的时代里,这些“尊敬的某某”们是不是都需要来开会?让地方官员说出“尊敬的某某”的人,都是上级领导,地方开个会,“尊敬的某某”为啥非要凑热闹?
其二,“尊敬的某某”缘何会被尊敬?讲文明礼貌是对的,说尊敬的也没啥必然的错误。但是,我们要知道地方官员在开会的时候为啥非要说“尊敬的某某”。这反映出的是官场尴尬生态。这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制度诟病;这是唯上是从的为官心态;这是权力一家独大的现实映照。“尊敬的某某”不一定真的被尊重了。这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和谐的官场生态。无论官帽多大都不能作威作福,都不能一手遮天。而无论官帽多小,也都应该有铮铮铁骨,要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坦然。
广州市的新规定,对于整治会议乱象必然会发挥作用,尤其是不准使用“尊敬的某某”的规定也必然会是立竿见影的。谁也没必要非要顶着红头文件的炮火,非要在会议上用“尊敬的某某”向上级领导表决心。但是,禁止口中的“尊敬的某某”很简单,让官员们心中也抹掉“尊敬的某某”确实会困难。因为“尊敬的某某”掌握着提拔的大权,因为“尊敬的某某”掌握着利益的大权,因为“尊敬的某某”能左右一个人的命运。这就很难不让一些人对“尊敬的某某”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如果仅仅是会议上没有了“尊敬的某某”,心里却装着“尊敬的某某”,则是没有多少现实意义的。所以说,“尊敬的某某”不能只是退出“官方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