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聚焦法治中国,开启了一个法治经济的新时代。
法治,不仅在于定纷止争,也不局限于人们印象中的诉讼、司法、裁判,作为一种产权保护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它还深刻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基因中。十八大以来的新预算法推行,证券业改革,小微企业保护,无不洒满法治的光辉。说到底,法治,永远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契约经济,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法者,治之端也。让交易更平顺,让信用更扎实,让“无形之手”更稳健,都离不开法治的庇护。当“法治中国”的信念深入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时,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更应首当其冲。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产权侵犯、商业贿赂、垄断、不公平竞争,都为良法与善治所难以容忍。
其一在产权。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根本。产权不清晰,交易费用将会暴涨,会动摇市场的效率、乃至根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司法的诞生,企业产权日益明确。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吃拿卡要、索取贿赂的行为,政府的手伸到企业兜里,这不正是对产权的直接侵犯吗?更何况还存在一些政企不分、“红顶商人”左右逢源的乱象。锻造法治中国,必须简政放权,靠严格执法截住各路“神仙”乱伸的手。
其二在公平。有公平,才有竞争,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在强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先得让法治起保障性作用,打掉一切歧视的标准、准入的门槛。
改革为的是市场,改革主攻的是政府;法治为的是市场,法治瞄准的也是政府。产权也好、公平也罢,法治经济最重要的维度,还在法治政府、有限政府的建设。把“有形之手”所有可能的行动,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能收放自如、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清廉的政府、“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