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人事可以更替,可以有前任后任之说,但政府的责任始终在那里。相关责任人员应摒弃“新官不理旧事”的认识,不能借口“与贪腐前任划清界限”而对该处置“政绩工程”遗留问题置之不理。许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施工、落实过程中,往往涉及当地群众的种种切身利益,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都是体现政府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事。
据新华社10月15日报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中央晒出了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418人被查处。这是中央首次大规模叫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新华社记者近日探访多地著名“政绩工程”发现,处置这些“政绩工程”继续消耗大量公共财政资金,同时,当地政府还在为其不良社会影响付出后续代价。
“政绩工程”该如何收场?理论上说,似乎不是问题,上述报道就提出了对“政绩工程”要追究决策者责任、处置“烂摊子”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等。而现实中,这却是极其复杂而艰难的问题。
一方面源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那些曾显赫一时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仅消耗占用着巨额财政资金,造成极大浪费,而且在被曝光处理或者决策官员落马后,有的还继续成为纳税人需要填补的“钱窟窿”,遗留诸多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上述报道就列举了“先用几个亿建,再花几个亿拆”、 举债建设埋下长期还债苦果、整改艰难继续消耗公共财政、强建强拆造成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等若干难题。
另一方面,继任者面对这些遗留难题,难免有畏难情绪——要在自己任期内解决这些问题,得占用多大精力和多少财力?光忙于处理这些“烂事”,自己的施政设想如何实现?别人留下的“烂摊子”,凭啥由我来收拾?
与此同时,虽然目前不少官员的落马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运作中的腐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公布了不少案例,但关于“空城”、“豪楼”怎样收场,目前却没有规范可依。这都为妥善处置“政绩工程”遗留问题增加了难度和不确定性。
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下,要让那些被曝光叫停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收场,仅查处相关责任人还不够。当务之急,那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所涉及的地方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要从政绩观、从政观上端正认识,对处置遗留问题敢于担当,不回避责任,不敷衍塞责,不能拒绝作为和怠于作为。
处置好“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遗留问题,本身就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义不容辞。政府部门的人事可以更替,可以有前任后任之说,但政府的责任始终在那里。因此,相关责任人员应摒弃“新官不理旧事”的认识,不能借口“与贪腐前任划清界限”而对该处置“政绩工程”遗留问题置之不理。
许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施工、落实过程中,往往涉及当地群众的种种切身利益,比如与工程项目建设相伴的征地拆迁,就直接涉及群众权益。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都是体现政府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事。
妥善处置“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遗留问题,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处置好“政绩工程”遗留问题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中央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因此,面对“政绩工程”遗留问题,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暖民心的工作,早日将热衷大建“政绩工程”之风彻底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