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许辉
成都一农家乐招揽客人的招牌菜中有一道特殊的野味:白鹭,客人花80元就可以点一只现场宰杀,拿来烧、卤、煸、炖。据其员工说,去年他们抓了200多只白鹭。17日,接到市民举报后,当地森林公安对这家农家乐进行了查处。(9月21日《京华时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一句广告语道出了白鹭招牌菜的全部成因。在白鹭招牌菜的市场中,卖方市场与买方市场只要有一方缺位,买卖就无法完成,杀戮也就不会持续。如果不是市民举报,这家农家乐的白鹭招牌菜估计还会继续经营下去,还会有更多的食客到这里“尝鲜”,更多的白鹭会成为“盘中美味”。白鹭成为招牌菜并非第一次出现,早在2007年,南京高淳老街数家饭店就因出售红烧白鹭而被查处。白鹭一再成为招牌菜,敲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警钟。
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中,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起步早,1988年就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1992年又颁布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但是20年前制定的法律,在当今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中,遭遇到了新的矛盾与问题:一方面,随着我国野生动物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一些野生动物数量快速发展,甚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2010年自贡市就不得不决定砍伐竹林,让白鹭自行迁飞;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在猎奇心理或畸形的“进补”观驱使下,寻求“野味”,使得有些野生动物陷入杀戮之中,如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并未把穿山甲等列为一类保护动物,可巨大的买方市场将穿山甲变成了濒危动物,9月11日,广东森林公安局在白云区石井镇某小区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457只,全部均已漂白去甲,只待餐馆酒店购买加工上桌了,在广州,一只穿山甲就要上万元。
白鹭等野生动物被搬上餐桌、成为招牌菜,已经引起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士的重视。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金华、谭志娟、周建元、罗胜联等1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4件,提出要禁止虐待、食用野生动物,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制度,增加处罚条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已经成立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起草领导小组,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立法、修法是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论证,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是白鹭等成为招牌菜的现实问题不可能得到修法之后才来解决,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必须加大查处力度,主动出击,不能被动等到举报后再查处。将白鹭变成招牌菜的,除了法律的滞后、店家的无良与食客的猎奇外,还与森林公安等部门的消极履职有关。成都这家农家乐去年就曾抓了200多只白鹭,当地森林公安却一直没有发现,说明其履职存在漏洞,查处不力,这种行为纵容了白鹭招牌菜的存在,应该立即予以整改。在今后修法的过程中,对这一漏洞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堵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职能部门的履职责任,促其主动作为,使野生动物能够健康有序地生存。
作者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作者实名:许辉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