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江苏电视台报道:6月8日下午5点多,家住江阴的青年赵飞(化名)在家做饭,和他“结婚”不到3个月(尚未领证)的准新娘王丽(化名)要跟朋友出门一趟,然而没过几分钟,赵飞就听到楼下王丽朋友的呼喊,赵飞通过窗户看到,王丽倒在血泊之中死亡。查看监控后发现,是两名小孩在24楼天台扔石头玩耍,期间一名男童将一块石头抛下,砸死了准新娘。
准新郎对于最后赔偿款作了如下感慨:再多的钱,对于我也没用,因为我老婆没了。古人云,千金难买寸光阴,那么,万金能买去一个人一生中的某一段时光吗?人最可宝贵的,第一是生命,第二还是生命,然而,如此一个鲜活的生命却止于一块高空抛下来的石头,而这样的石头来自于两个据称的“熊孩子”。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熊孩子变成了杀手?
按一般家教常识来说,一旦搬到高楼居住,作为家长的第一要务,就是教育孩子万万不可乱扔重物,更不可乱扔酒瓶石头砖块等硬质物。然而事实告诉人们,包括一些成年家长也没有做到基本的“住道德”,乱扔烟头纸片甚至垃圾者大有人在,类似的高空抛物,又绝非小孩子所为。那么,如此扔烟头扔杂物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消防隐患,又靠谁来消除?
既然成年人家长尚且不能遵守公共道德居住道德,又靠什么来教育“熊孩子”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基本安全秩序?换言之,“熊孩子”之所以扔石头砸人,受了双重的失教失管,其一,由孩子的无德无约束,可以折射其家长道德的斤两。其二,当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管教孩子意识淡薄之时,指望其能管教出遵守居住道德与秩序的孩子也就只是一种空谈。
由新闻视频得知,“熊孩子”的家长将官司重点放在是否赔偿由谁来赔偿谁的责任更大之上,然而,整个诉讼官司疏漏了一个关键问题,“熊孩子”扔石头砸人,悲剧是怎么上演的?又靠什么制止类似的悲剧重演?
谁给“高空抛物”织一道法网?
其一,作为任何一个公民来说,均应当具备基本的居住道德居住规范居住公约,以不制造安全隐患为最最基本的底线,然后才是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建筑隐患、居住环境隐患。
其二,家长应当担当起管教子女的法律责任。应当将家长责任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担当的,不是一般的道德管教责任,而是法律管教责任。一旦失教,应当追究的,首先就是家长的法律失教责任,而不是孩子的抛物的结果。
其三,应当追究“熊孩子”故意伤人之“罪”。受访法官计珉认为,小孩楼顶扔杂物造成危害,是具有意识联络的。也就是说,楼顶扔石头的行为,小孩也具有伤人或者破坏的意识联想,无论是直接思维结果还是潜意识,其意识指向均为砸人或者破坏。如此罪行,应当由法庭予以确认。
因此说,高空抛物的法网,应当由法律、物业公司、家长及小孩共同织成,而禁止“高空抛物”并出台“高空抛物”伤害罪相关法律,应当是当务之急。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